3次通知書違建者不理 部門:將拆除湖濱新城違建
2014-01-27 11:08?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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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新聞網訊 市容執法部門先后三次下發通知書,可是鼓樓區湖濱新城一業主至今未到執法部門接受調查,也未拆除違法建筑。 日前,湖濱新城幾名業主向本報反映,有人在小區12座102單元南側露臺搭建建筑。該建筑大概建于本月初,占地面積有六七十平方米。他們向有關部門反映后,市容執法部門曾多次到場制止,但是對方就是不聽勸阻。 記者23日12時許來到位于湖頭街的湖濱新城,看見在12座一單元南側露臺上多出一處建筑。該建筑內擺著一張大桌,還晾曬著衣服,地面鋪著一層木板。記者26日16時許再次來到湖濱新城,該建筑仍保持原有樣子。記者兩次到場采訪,但均未見到相關當事人。 記者走訪了鼓樓區市容局鼓西中隊。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在8日左右接到業主舉報,現場核實該建筑為12座102單元業主謝某忠建的。經鼓樓區清理整治違法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謝某忠搭建的建筑屬違法建筑。根據福州市的有關規定,限當事人于1月20日前自行拆除,逾期將依法予以拆除。 “由于當事人不愿配合調查,執法人員無法進入現場實地測量。”這名負責人說,據估算,該建筑占地面積約60平方米。 據這名負責人介紹,他們于10日下發《詢問(調查)通知書》,但當事人未在限定時間內接受調查。他們又于13日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當事人還是未在限定時間內到場接受調查。隨后,他們將此事上報有關部門,鼓樓區清理整治違法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于17日下發《催告通知書》,但時至今日,當事人仍未到場接受執法部門調查,也未在限期內自行拆除違法建筑。這名負責人出示了曾經下發的執法文書,記者注意到當事人均未簽收。 對于該違法建筑的處置,這名負責人表示他們將根據市、區有關要求,近期組織執法人員依法拆除該違法建筑。 (福州晚報記者 葉繁/文 陳暖/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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