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司機深夜撞死人后逃逸 死者家屬遭遇索賠難
2014-01-08 10:26?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聞網訊 鐘某將兩輛重型車違法停在非機動車道上,路人楊某只得繞行慢速車道,不幸被一輛飛速駛過的小轎車撞死。肇事小轎車至今沒查到,死者家屬索賠難。日前,福清市法院判令鐘某所投保的保險公司應先行賠付死者家屬全部損失。 小轎車撞死人后逃逸死者家屬索賠難 2012年3月4日深夜,上完夜班的楊某沿著福清324國道步行回家。由于鐘某貪圖方便,將所開的重型半掛牽引車后掛重型平板半掛車違法停在非機動車道上,楊某途經此處時,只得走到慢速機動車道上。 當時,一輛疾馳小轎車撞上楊某。轎車司機撞人后加大油門逃走,還撞上了鐘某停放的重型車的后部。楊某送醫院搶救,于當天死亡。肇事小轎車至今沒被查獲。 福清市交巡警部門作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認為:肇事逃逸小轎車駕駛員駕駛機動車途經事故路段時對路面狀況觀察不夠,夜間未降速確保安全行駛,是導致這起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事發后,該車駕駛員應負本起事故的主要責任。鐘某將車停在非機動車道上影響行人通行,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鐘某負這起事故的次要責任。楊某不負本起事故責任。 死者家屬狀告三方眾被告均稱無責 事發后,重型車的車主鐘某向死者家屬先行支付了2萬元,就再也不肯賠錢。楊某的家屬只得將鐘某、其車輛掛靠的運輸公司和投保的保險公司一同告上法庭索賠。 各被告均辯稱:楊某死亡的損害后果與鐘某的停車行為之間沒有直接的因果關系,不能因為找不到肇事車就拿他們當“替罪羊”。 交強險有特殊性法院判令保險先賠 福清市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投保交強險是法律規定的一項強制義務。本案逃逸小轎車無論是否投保交強險,該車車方均應與鐘先生的牽引車和半掛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共同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認為本案肇事車輛所涉及的3份交強險應平均分擔楊先生家屬的損失。鑒于肇事小轎車已逃逸,從交強險的公益性和及時救助受害者角度出發,法院酌定鐘先生車輛所投保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內對楊先生家屬的損失進行完全賠付,即賠償22萬元。該保險公司可待逃逸小轎車查獲后,就其代為墊付份額向該車車方另行主張權利。關于楊先生家屬的其余損失,他們也可待逃逸小轎車查獲后,另行主張權利。 因原告方的損失均已包含于交強險責任限額內,因此鐘某和運輸公司在本案中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判后答疑 鐘某在這起交通事故中僅承擔次要責任,為何他所有的兩輛車所承保的保險公司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呢?對此,該案主審法官解釋:交強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其具有公益性,并有更多的社會管理職能。當多輛車輛致人損害,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時,其責任是根據被保險人有無過錯進行區分,而不是以被保險人的過錯責任大小為依據。當被保險人對事故無過錯時,保險公司在無責任交強險限額內承擔責任;當被保險人對事故有過錯時,有責車方的保險公司應在有責任交強險限額內平均承擔責任。 本案原告方的損失未達到肇事車輛所涉及的三份交強險限額之和,因此,這三份交強險應平均分擔原告方的損失。 在確定各交強險應承擔的賠償額后,鑒于肇事小轎車已逃逸,從交強險的公益性和及時救助受害者角度出發,法院因而酌定已查到的肇事車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內完全賠付原告方的損失。 2012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多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其中部分機動車未投保交強險,當事人請求先由已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保險公司就超出其應承擔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強險的投保義務人或者侵權人行使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上述判決結果與該條文精神相符。 (福州晚報記者 陳鴻星 通訊員 吳孝慶) |
相關閱讀:
- [ 01-05]貨車刮倒摩托車司機不知 被判定“肇事逃逸”
- [ 01-05]貨車刮倒摩托車司機渾然不知 被判定“肇事逃逸”
- [ 01-02]廣西轎車撞路旁人群致1死3傷 司機逃逸藏甘蔗林
- [ 01-02]福安:車倒人亡“不關己” 肇事逃逸悔莫及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