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7點晚8點音樂震天響 廣場舞成了“擾民舞”
2014-01-03 10:00? ?來源:東南快報 責任編輯:張海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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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期末考了,金港公園周邊廣場舞擾民依舊!”前日,家住福州倉山區(qū)金港路的陳女士撥打東快新聞熱線968977稱,每天清晨和晚上,與小區(qū)毗鄰的金港公園就會響起震耳欲聾的音樂聲。 昨日早上7點30分,記者在金港公園和旁邊的郡園紅木景點廣場看到兩撥隊伍正翩翩起舞,一撥六七人正在學拉丁舞,另外一撥10多人在練健身操。他們間隔不到100米,但播放的音樂不同,聽起來很嘈雜。 據(jù)周邊商戶反映,從早上7點開始就有人在公園里跳舞,一直跳到八九點。而一到晚上8點左右,跳舞又開始了,交誼舞、拉丁舞、民族舞。每一隊都想讓自己的音樂蓋過其他隊,所以都把音量開到最大,附近居民被音樂聲吵得不得安寧。 “這期間,我們在家什么事情都不能做,小孩書也沒法讀。我愛人懷孕了,本來就睡得不好,硬是被這噪音吵得幾乎神經(jīng)衰弱。”家住旁邊泰園小區(qū)2號樓的林先生說,鍛煉健身本是好事,但如果健身的人只考慮自己而不顧他人感受,那就很容易產(chǎn)生矛盾和問題。 泰園小區(qū)物業(yè)處工作人員認為,由于公園廣場目前屬市政管理,市民在廣場上的所有活動他們根本無權干涉。“其實問題并非出在廣場舞上,而是在于時間和音量的規(guī)范上。”小區(qū)物業(yè)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于廣場舞擾民一事,物業(yè)也會盡量出面與組織者協(xié)調溝通,勸導對方控制好跳舞時間和音樂的音量。 倉山區(qū)公安分局工作人員表示,根據(jù)福州市人民政府出臺的《福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室外公共場所群眾性文體活動環(huán)境噪聲管理的通告》(榕政[2008]5號),如果活動場所違規(guī)所產(chǎn)生的噪聲,嚴重影響了居民正常生活休息,居民可撥打“110”報警,公安機關將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查處。 東南快報記者李新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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