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蹺背后原來是車險詐騙,3個團伙近期被福州警方摧毀,19人被抓,涉案金額300多萬元 麗雅/漫畫 本報訊(記者陳錦娜 何珍 通訊員榕公宣)一輛豪車一月內撞了10次,經查詢,司機竟有10年駕齡。這個可疑的線索引起了福州警方的注意。 民警們經過偵查發現,蹊蹺事故背后原來暗藏車險詐騙團伙。 這些人專門選擇價值不菲的豪車,還雇用專業“槍手”,自編自導自演交通事故,還經常勾結維修廠,以騙取保險金。 昨日,福州警方表示,近期,警方成功摧毀3個車險詐騙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9名,破獲假賠案件743起,涉案金額332萬余元。 一起事故牽出騙保團伙 2012年7月18日,福州一保險公司接到車主報案稱,在晉安區鼓山中學一側的三環輔道路段發生一起車禍,車輛受損嚴重。 保險公司人員到場后發現,事故中,寶馬車、豐田銳志車和面包車三車相撞。經民警現場勘查,寶馬車對這起事故負全責,其余兩車車主在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字。 不過,保險公司在復查時,發現該起事故存在諸多疑點,拒絕支付寶馬車的掛名車主方張某(保險受益人)保險理賠金130500元,并報警。 福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介入調查后,很快查明,這是一起由犯罪嫌疑人李某斌、肖某文、朱某星等人共同策劃并人為制造的交通事故,主要目的是進行保險詐騙。 據犯罪嫌疑人供述,豐田銳志車和面包車是由李某斌提供,肖某文、朱某星提供寶馬車。之后,李某斌駕駛銳志車,并以800元報酬雇用“槍手”駕駛寶馬車,又花300元請了另外一名“槍手”駕駛面包車。隨后,三人驅車來到鼓山中學一側的三環輔道路段故意制造了這起三車相撞事故。 事故發生后,李某斌因左手殘疾,無駕駛證,便指使他人頂替他作為銳志車駕駛員;肖某文則指使犯罪嫌疑人張某煥到達事故現場,作為寶馬車的“頂包”駕駛員。張某煥隨即向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向福州市公安局報警。 警方梳理發現大量可疑線索 據警方介紹,策劃此類的騙保事件,李某斌等團伙已經駕輕就熟。2005年,李某斌在兩個月內,駕車撞了同一根柱子五六十次,威逼保險公司的查勘定損員答應騙保。嘗到了甜頭,李某斌陸續找了一些幫手,團伙作案。 經警方調查,從2006年以來,以李某斌為首的保險詐騙犯罪團伙,先后駕駛號牌為閩AU**21、閩A6**11、閩AE**97等數輛小轎車,人為故意制造騙保事故279起,騙取8家保險公司保險理賠金120余萬元。警方共抓獲犯罪嫌疑人10名。 該起案件引起了福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的重視,經偵支隊加強與福州市保險行業協會合作,強化信息共享和分析研判,從福州地區近年來的數百萬條機動車出險有關數據中,梳理發現大量保險詐騙可疑線索。 民警發現,一輛豪車一月內撞了10次,經查詢,司機竟有10年駕齡。民警們順藤摸瓜,又搗毀了兩個保險詐騙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破獲假賠案件464起,涉案金額200萬余元。 警方揭秘車輛保險詐騙手法 愛用豪車常與維修廠勾結 通過對這三個車險詐騙團伙系列案件進行分析,福州警方發現,嫌疑人作案時主要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制造車輛相撞事故;第二階段是故意虛增車損結果。 制造車輛相撞事故時,詐騙團伙一般選擇使用奔馳、寶馬等高檔車。作案時通常有明確分工,分為“主謀”、“槍手”、“頂包”等角色。“主謀”角色:負責策劃保險詐騙事故,確定制造事故的時間、地點、車輛及參與人員;“槍手”角色:由駕駛技術良好、諳熟“碰撞”技巧的人擔任,負責駕駛車輛,人為制造事故后,離開現場;“頂包”角色:負責“拋頭露面”,充當事故的頂包司機,接受保險公司和公安機關的調查詢問,最終由掛名的車主(保險受益人)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而后從中收取好處費。 故意虛增車損結果環節,主要依靠機動車維修廠完成。犯罪團伙一般與維修廠相勾結,或者本身就在經營維修廠。犯罪分子對車輛保險理賠流程、手續較為熟悉,并且熟知車輛構造、維修及配件價格。詐騙主要有以下五種形式:其一,“以次充好”。在制造事故前,以次品部件,甚至假冒、偽劣的汽車零部件冒充正品部件替換原車部件進行碰撞,然后仍以正品價格計算維修費用,騙取中間差價; 其二,“以舊換新”。在制造事故前,將車輛上沒有損壞或新的部件拆卸下來,用破舊或已經損壞的同型號部件替換進行碰撞,待維修時,再將車輛原部件換上,而后虛報更換部件的維修費用; 其三,“覆蓋痕跡”。犯罪分子利用他人放在維修廠內的待修車進行人為再制造新事故,新事故的碰撞痕跡是對舊事故碰撞痕跡的覆蓋,在一次維修中詐騙兩次或以上保險金; 其四,“多次擺場”。一次制造事故后,利用原有的車損痕跡,通過多次擺造現場來多次索賠。為避免同一輛車同樣的車損部位在同一家保險公司多次索賠時被保險公司發現,犯罪分子在每次事故中都會安排不同的車輛作為主責方; 其五,“克隆發票”。制造事故并到4S店定損后,將事故車放到普通維修廠修理,對已定損的維修項目中部分項目不維修,或簡單維修,而后以4S店的價格全部計算維修費用,并通過購買假冒4S店發票進行騙保。上述詐騙手法,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時常常交織使用,以達到車險詐騙利益的最大化。 職業詐騙團伙為何頻頻得手? 福州警方表示,這三個犯罪團伙之所以持續時間長,案件率高,主要有以下5點原因。 1、犯罪手法隱蔽 犯罪分子實施的車險詐騙活動作案手法相對隱蔽,具有一定反偵查性。犯罪分子制造事故一般選擇較為偏僻、沒有監控或攝像頭、不易被人發現的地點,作案時間多為夜間或清晨,制造的事故類型與車損部位、要更換的部件相吻合,維修后的車輛和部件表面完好,不易被察覺。 2、偵辦案件線索少 車險詐騙一般是在保險公司查勘時才被發現。保險公司根據查勘疑點作出拒賠處理后,犯罪分子知難而退放棄索賠,犯罪就此中止。保險公司一般很少報案,公安機關難以及時介入調查。 3、小額騙保發現難 單起保險詐騙的涉案金額一般不大,通常幾百元,多則也就幾千元,不易引起保險公司的關注。 4、團伙化作案打擊難 犯罪分子作案時通常團伙作案,組織嚴密,分工明確。幕后策劃指使隱蔽,前臺露面人員又經常更換,不易被發現。個別案件中,有少數汽車維修廠及保險行業人員參與其中,從而形成了一個嚴密的利益鏈,互相掩護,較難打擊。 5、保險公司制度存在漏洞 犯罪團伙抓住保險公司各司其職的弱點,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交警部門一般都會注明“責任認定雙方自負”。這樣,肇事者就可以各自向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理賠,而且定損也各走各的路子,無需兩家保險公司共同坐下商議,這就容易給騙保人鉆空子。 對此,今年以來,福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加強與福州市保險行業協會合作,成立“福州市打擊保險欺詐違法犯罪聯合辦公室”。 警方吁請廣大群眾積極舉報各類車險詐騙犯罪線索,舉報電話87986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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