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藝哥”在五四北路省體門口路段車流中行乞 東南網12月26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陳恭璋?關銘榮 文/圖 通訊員 榕警 鼓交巡) 披肩長發、留長鬢角,頗有“文藝范”,拄著拐杖在車流中行乞,自稱“混跡福州、深圳等地多年”。前日上午,連同“文藝哥”在內,共有3名在車流中乞討、發卡片的人員被警方抓獲。 12月開始,福州警方開展為期半年的規范交通行為專項行動。因在車流中乞討、發卡片,不僅影響交通,還存在巨大的安全隱患,即日起,警方開展整治行動。 行乞“文藝哥”車主說常遇到 前日上午10點,在二環五四路口,車流中出現一名拄著拐杖的年輕男子。等紅燈的車輛一停下,他就上前敲車窗乞討;沒車時就靠在護欄上。民警看到后,將其勸到路邊。此時,不少路過的市民認出了這名男子,“這不是‘文藝哥’么,開車經常遇到”。隨后,警方又陸續抓獲兩名車流中乞討的人員,他們都被帶至轄區派出所調查。 警方介紹,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和道交法相關規定,攔截機動車散發卡片影響正常通行的,情節嚴重的處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對在路口反復糾纏滋擾乞討的,處以5日以下拘留。 因是殘疾人,對“文藝哥”進行行政處罰后,民警征得其同意,將其送至救助站。另外2人的情況正在調查。 對于眼下在鬧市路口乞討的人員,昨日民政局工作人員回應說,自愿接受救助的,救助站可以提供臨時救助;愿意工作并可以自食其力的,救助站可以提供就業信息;滿足條件又愿意返鄉的,救助站可以提供返鄉車票,資助其返鄉。 ?
![]() 警方將乞討者送至救助站 對話 靠乞討為生 輾轉多個城市 前日中午,記者在華大派出所見到了“文藝哥”,與其有簡短的對話。他是遼寧人,今年29歲,自稱混跡深圳、福州街頭多年,如今使用上千元手機,抽二十多元香煙。 問:你的腿是怎么受傷的?答:很多年前被一輛貨運火車撞了,一條小腿被截了,他們也沒有賠償。 問:你為什么要離家乞討呢?這么年輕,在家里找份工作多好。 答:找不到工作,父母在家種田沒錢,我不向他們要錢算好了。 問:這些年都是以在車流中乞討為生么?去過什么地方? 答:恩。我們總不能長期在一個地方吧,以前在深圳,現在在福州有段時間了。 問:在車流中乞討,有考慮過安全問題嗎? (“文藝哥”沒有回答,而是接過一根煙,抽了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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