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僅污染空氣,還威脅交通安全;按規(guī)定,亂燒垃圾,可對個人處以500元罰款 本報兩位同事正在努力滅火 東南網12月24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張志宏 肖春道 文/圖)昨日下午,福州市民陳先生經過福州三環(huán)永豐互通高架橋時,發(fā)現(xiàn)三環(huán)路上蒙上了一層煙霧,味道十分嗆人,大白天路面上灰蒙蒙的,煙霧來自橋下,估計是有人在燒垃圾。他只好關起車窗,并打開汽車的雙閃燈提醒后車注意安全。 接到陳先生的反映,記者立即出發(fā),沿三環(huán)永豐互通輔道尋找,在益鳳村的村口發(fā)現(xiàn)了這處燃燒點。燃燒點位于村口的菜地邊上,距離三環(huán)高架橋不到10米,燃燒的主要是干草和枯枝,白色的煙霧騰空而起,在風中飄散,方圓近1公里的范圍都蒙上一層霧。 記者找來樹枝,對燃燒的樹枝和草堆進行撲打,將明火撲滅,并找來水桶,在附近的小河取水滅火。 附近的村民告訴記者,這可能是有人中午燒的,由于他家就在附近,飄起的煙霧會吹到他家,他也十分氣憤。 據(jù)一些村民介紹,在三環(huán)路開通前,益鳳村種著成片的莊稼,每到秋冬季節(jié),一些村民都會割草來燒草木灰,用來莊稼地施肥,三環(huán)建成后,莊稼地幾乎都被征用了,菜地已不多了,但個別村民仍在燒草木灰。 “在三環(huán)邊上燒草木灰或者垃圾,不僅污染空氣,還威脅三環(huán)的交通安全。”對于記者的建議,益鳳村老人會的一位陳老先生表示,他會將情況向村民進行通告,禁止在三環(huán)路邊燒草木灰、垃圾等雜物。 根據(jù)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福州市大氣污染防治辦法》規(guī)定,在市區(qū)、近郊區(qū)、集鎮(zhèn)等人口集中地區(qū),焚燒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除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外,對個人還將處以500元的罰款,對單位將處以3000元至1萬元的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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