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誤入傳銷組織 回家后寫信向福州市公安局局長求助
2013-12-21 08:00? ?來源:東南快報 責任編輯:黃麗紅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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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誤入傳銷組織,回家后對“頭目”很是痛恨 寫信向福州市公安局局長求助
![]() 郭某祥寄給局長的信,以及局長的回復 本報訊(記者陳錦娜通訊員榕公宣文/圖)貨車司機郭某祥被人以高薪工作為誘餌騙到福州閩侯,誤入傳銷組織,近6萬元的入會費也打水漂,郭某祥寫信向局長求助。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福州市副市長、福州市公安局局長徐凡新高度重視,警方一舉搗毀了這一傳銷窩點。12月18日,在警方幫助下,找到工作的郭某祥再次寫信感謝局長。 37歲的郭某祥原是湖北省保康縣一貨車司機。今年7月初,朋友胡某英(女)找到他,開出上萬元的“天價”月薪,邀請他到她所在的國際“網(wǎng)絡(luò)營銷”公司擔任貨車司機。難抵高薪誘惑的郭某祥于7月13日只身來榕。剛下火車,郭某祥便被胡某英及其同伙強行帶到了閩侯縣南嶼鎮(zhèn)旗山路口一幢民房四樓的出租屋內(nèi),屋內(nèi)滿滿當當住了17人。在接下來3個月里,郭某祥失去了人身自由。4個“主任”輪番上陣,給郭某祥“上課培訓”,面對“主任”口中一本萬利的好事,郭某祥不免心動,立即按照“指示”致電家人,拿出了全部的積蓄,還向親戚借了些,湊足58800元,作為“入會費”上繳了。 可慢慢地,他發(fā)覺出不對勁,因為血汗錢投入后,收益卻是零。此后,幾名“主任”在輪番做其思想工作不見成效后,便答應(yīng)讓其回家。 走投無路的郭某祥住進了福州市救助站。但一想起自己的悲慘經(jīng)歷,郭某祥心有不甘。抱著試一試的心態(tài),他寫了封舉報信給福州市公安局局長,信中詳細記述了7月份以來其被騙遭遇及該傳銷組織架構(gòu)和人員詳細信息。11月11日收到來信后,徐凡新局長當日即作出批示。 閩侯警方連夜組織警力,于11月12日凌晨,對隱匿于南嶼鎮(zhèn)旗山路口一民房4樓的傳銷窩點發(fā)起沖擊,當場解救被控傳銷人員12名。 隨后,南嶼派出所副所長林龍峰還幫其找了一份月薪6千元左右的攪拌車司機的工作。 11月底,已重新奔上新生活的郭某祥不忘給徐凡新局長寫來感謝信,也對南嶼派出所領(lǐng)導的幫助表示了萬分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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