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臺江近400畝舊屋區改造地塊再出讓 蒼霞地塊容積率大幅下調
2013-12-21 07:24? ?來源:東南快報 責任編輯:黃麗紅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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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41號位置示意圖(蒼霞)
![]() 2013-41號位置示意圖(太平汀洲) 本報訊(記者劉豐)福州市國土資源局今日發布公告,將出讓宗地2013-41號太平汀洲以及蒼霞近400畝舊屋改造地塊。該地塊此前曾流掛,本次重新出讓,部分競買條件有所調整。 據了解,位于白馬南路東側、洋中路西側、工業路南側、延平路北側、洋中路東側、學軍路北側的太平汀洲舊屋區改造地塊(含地塊一、二、三、四、五、九、十一、十二、十五)面積154515平方米(231.77畝),土地用途為商服(商業、商務辦公)用地、公園綠地、住宅用地。規劃指標要求地塊容積率在5.0以下(含5.0),其中,地上商業建筑面積不超過3萬平方米,沿工業路一側設置的商業建筑應為集中式不可分割店面;在滿足規劃、停車及安全要求下,允許建設地下商業,地下商業建筑面積不超過2萬平方米(不計入容積率);此次不再要求地塊一兼容商務辦公、商業,也不再要求該地塊商務辦公建筑面積不少于16萬平方米。同時,地塊建筑密度從35%以下(含35%)調整為36%以下。不過,此次增加了一項指標,要求該地塊上住宅建筑面積不少于47萬平方米。 此外,位于江濱路北側沿線、支前路東側、三通路西側、上下杭南側、閩江北岸的蒼霞舊屋區改造地塊(含地塊一、二、三、四、五、六、七)面積105004平方米(157.52畝),土地用途為商服(商業、商務辦公)、文物古跡、公共綠地、宗教、停車場及住宅用地。容積率從1.0以上,2.6以下(含2.6)下調至1.0以上,1.46以下(含1.46)。地上保留和新建計容建筑面積為從27.3萬平方米下調至15.3萬平方米,其中地上計容商業建筑面積不超過13萬平方米,其指標增加3萬平方米。地下建筑在滿足規劃、停車及安全要求下,允許建設地下商業,地下商業建筑面積不超過3萬平方米(不計入容積率)。不得建設低層住宅。地塊建筑密度指標從50%以下(含50%)調整為60%以下,對綠地率不再做要求。宗地2013-41號地塊起始價562000萬元。 業內人士表示,容積率降低等條件的調整是為了更好地維護蒼霞的歷史風貌,避免過度開發。 根據公告,該地塊競買人須為公司注冊地在福建省、本身具備房地產開發一級資質的企業法人。競買人或其子公司須在近五年內參與過舊城改造項目(須由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其中單個項目安置房總建筑面積不少于50萬平方米(須提供相關土地出讓合同和工程規劃許可證證明)。該地塊將于2014年1月10日上午10時在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三層交易大廳采用拍賣方式出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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