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的一天,楊愛金到福州正在建設中的一個住宅項目現場進行檢查,結識了承建公司的負責人陳某。2001年下半年,陳某邀請楊愛金吃飯。在飯桌上,楊愛金透露自己準備喬遷新居,但房子還在裝修,正式入住后讓陳某來參觀。陳某當即表示裝修要花不少錢,想幫助楊愛金。2002年春節前幾天,陳某約楊愛金在福州一家酒店的停車場見面,將事先準備好的10萬元人民幣用報紙包好并裝在黑色塑料袋里遞給了楊愛金。陳某說,“馬上就過年了,這里面是我的一點心意,以后還要靠你多關心。”之后,陳某與楊愛金聯系的時候,楊愛金都會說如果有什么需要他幫忙的事情,盡管開口。 2002年下半年,陳某的孩子到了適學年齡,其想讓孩子入讀鼓樓區內的一所小學,可因為劃片不在該小學范圍內,陳某的孩子只能另擇他校。陳某隨即致電楊愛金請求幫助,楊愛金當即同意,之后順利協調了此事。后因家庭因素,陳某最終沒讓孩子入讀楊愛金協調好的學校。 葉某為福建省一家有限公司的董事長,2005年12月,其承建了一棟爛尾樓,希望楊愛金予以幫助。2006年年底,葉某通過轉賬的形式,往楊愛金弟弟的戶頭上匯入了30萬元人民幣,由其轉送給楊愛金。2007年下半年,葉某又拿著20萬元人民幣,送到了楊愛金的辦公室。2008年下半年,為了加蓋層數、改變原本的建筑格局,葉某又送給楊愛金10萬元人民幣。 幫人當水庫主任8次受賄6.5萬 林某本為福州一水庫管理處黨支部書記。2002年上半年,楊愛金到這個水庫檢查時,表述了對當時水庫管理處主任的不滿,透露希望林某可以取代職位。為了和楊愛金搞好關系,林某以拜年的名義多次給楊愛金送去錢財。 2002年,楊愛金在對水庫做完調研后,從水利局人飲工程經費中撥付了20萬元人民幣給該水庫。在之后的數次下鄉中,楊愛金在公開場合要求相關領導配合林某的工作。2005年9月份,在楊愛金的幫助下,林某如愿當上了水庫的管理處主任。其間,林某先后8次給楊愛金送去了共計6.5萬元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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