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15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周錫銀)昨日,福州市國土資源局決定公開出讓福州市城區7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總面積近400畝。宗地2013-48、49、50號地塊采用拍賣方式出讓,拍賣時間定于2014年1月6日上午10時,在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三層交易大廳舉行。宗地2013-51、52、53、54號地塊采用掛牌方式出讓,掛牌時間為2014年1月4日至1月13日(工作日期間)。 鳳湖路南側 將引入世界500強企業 宗地2013-48號,位于鼓樓區,江濱西大道北側,鳳湖路南側,原西區水廠地塊,18523平方米(27.78畝),商服(商務辦公)用地。競買人須為2012年《財富》雜志公布的世界500強中的冶金類央企或其所屬國有企業,不接受聯合競買。該央企應承諾競得該地塊后將其福建區域總部入駐該地塊。競買人應經市經委審核符合上述條件方可參加競買。出讓起始價為4億8100萬元。競得人在該地塊建成投入使用后(交地后建設期3年),其入駐企業5年內每年在鼓樓區納稅不少于5000萬元,不足部分由競得人向鼓樓區補足。 化工路以北 30畝地塊4億起出讓 宗地2013-49、50號,位于晉安區,東山路東側,橫嶼佳園西側,化工路以北,鶴林片區總部商會園區。其中,宗地2013-49面積9656平方米(14.48畝),商服(商務辦公)用地,出讓起始價2億2700萬元。宗地2013-50面積為9512平方米(14.27畝),商服(商務辦公)用地,1億7400萬元。競買人須為獲得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授權競買地塊的法人單位。 而該地塊競得后,應于6個月內在福州成立駐榕商會。項目建成后,僅允許以層為單位銷售給該駐榕商會會員單位。銷售前,擬入駐的商會會員應與晉安區政府簽訂入駐協議,并在晉安區注冊成立獨立法人公司,承諾入駐后五年內每層每年稅收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其中縣級商會會員單位每層每年稅收不低于200萬元人民幣),不足部分由入駐商會會員向晉安區補足。商會會員購置后5年內不得轉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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