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10日訊(海峽都市報欄目主持 蘇燕梅)前幾天,福州小林終于通過了科目四考試。給教練報完喜,她點擊了“刪除”鍵,把教練的聯系電話刪了。“說起學車,就一肚子的氣,被教練逼著‘上貢’。”小林說,現在考試通過了,就可以好好吐吐苦水。 在小林的手機里,一直留著教練發給她的多條“上貢”短信。“幫我帶兩份飯上來,還有兩瓶酒,百威或雪津都可”、“今天路跑,帶兩百元,外加兩包香煙,香煙不得低于20元”…… 小林說,教練每次給她安排的練車時間都在中午11點,正好是個飯點。有一回,她空著肚子趕到駕校。教練問她怎么就這么來了,她心里很納悶。教練給她指點一番——到了吃飯時間,要給他帶飯。 小林心有不甘,自己都沒吃飯,為何要給教練帶飯?第二回練車,她還是空手而來,教練有點不悅,又再強調了一回。到了第三回練車,教練怕她又忘了,提前發了短信提醒她,“幫我帶兩份飯上來,還有兩瓶酒,百威或雪津都可”。無奈之下,她只好照辦。于是,練車帶飯成了習慣。 好不容易考過了科目二,不用到駕校練車,小林認為不用再給教練“上貢”。可是,她想得太簡單了。“路跑,除了交油費,還要帶香煙,還指定20元以上的。”小林說,別的學員都買中華香煙,她只買了黃鶴樓。 其實,給教練“上貢”,是個潛規則。福州老黃說,和小林的“上貢”標準一比,他的檔次絕對稱得上“高大上”(網絡語,“高端大氣上檔次”的簡寫)。他在連江上班,有回教練開車載著四五個朋友到連江,讓他包吃包住,“宰”了他2000多元。“練車就像是煎熬,學車費交了7000元,學完車算了一下,花了一萬一千元”。 對于給教練“上貢”,小林和老黃都表示,非自愿,卻又很無奈。畢竟,考試還得教練安排,得罪了教練,就是變相地和自己過不去。當主持人向小林要短信時,小林表示,“算了,不想把事擴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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