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店琴亭村村民認為兩人因職務犯罪入刑沒資格再領補貼 鎮紀委介入調查 因收受賄賂等職務犯罪,福州晉安區新店鎮琴亭村前任村支書嚴小芳和前任村主任徐志連,2009年、2010年前相繼獲刑并被開除公職,但令人費解的是,因他們當過數年村官,至今仍享受“職務補貼”。 “職務補貼是給為村民認真做事的人而設的,他倆既不稱職,而且觸犯刑律,怎么還能領補貼呢?”眼看村財如此打水漂,琴亭村數名村民皆稱這事太荒唐。據知情者爆料,從2009年到今年11月,嚴小芳和徐志連領的職務補貼高達數萬元,而且此情況還在繼續。 昨日下午,福州市晉安區新店鎮紀委書記張文杰回應,已對此事介入調查。 兩人獲刑被開除公職后仍享職務補貼 據琴亭村村民介紹,2010年5月之前,嚴小芳擔任琴亭村村支書,“2010年5月17日,她因職務犯罪,被法院判了3年刑,從那時候開始就被開除公職和黨籍。” 在嚴小芳獲刑之前,她的搭檔琴亭村原村委會主任徐志連也因職務犯罪,“在2009年的5月12日,被法院判了3年刑,也被開除公職等。” 由于村里出了兩個“蛀蟲”,村民們蒙受的損失不小。更有村民感嘆,十多年前,琴亭村已是遠近知名的“億元村”,可好景不長,時至今日村財已囊中羞澀,“蛀蟲”不除村民難致富。 一位知情者說,“原以為有問題的干部下去了,就會好一些,沒想到后來發生的事情讓人更窩火。” 原來,自從兩位村干部入刑后,就不斷有村民從村部財務處打印的“福利發放名單”中發現問題。知情者說,“他們兩個人的職務補貼,還是照樣按月從村財里發放。” 在知情者提供的幾份“琴亭村統建片人口金轉賬花名冊”中,2013年11月嚴小芳領取金額為1280元,徐志連領取金額為880元。 知情者還解釋,“嚴小芳每月領取的1280元中,扣除退休金430元、其兒子100元‘人口金’外,職務補貼有750元;徐志連每月領取的880元中,扣除退休金430元,職務補貼有450元。” 還有村民算了一筆賬:自2010年5月至2013年11月間,嚴小芳領取約31500元左右的職務補貼,徐志連為24300元左右。這些錢均來自琴亭村村民集體所有財產。 村民稱職務補貼應給功臣 調查中,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向記者出示了《享受村民福利待遇的對象和條件》(以下簡稱村規約)。這是經琴亭村村民代表大會公開擬定,并報請新店鎮政府批準實施的。 這位村民說,“當年牽頭制定這個村規約的人,就是嚴小芳。” 該村規約對琴亭村村民是否可享受、如何享受村福利待遇進行了說明,而這里規定的福利待遇,包括人口金(村民沒退休前每人每月可領100元)、退休金和職務補貼等。 針對職務補貼的表述是:“凡本村村民在村委會現任村干滿一屆的,退休時分別給予職務補貼:……村主干(村主要干部)150元。逐屆遞增,五屆封頂。” 但這位村民還指明,“村規約11條也有規定‘本村村民因犯法、刑滿釋放后,戶籍回村的給予恢復享受村民待遇’。”而自從嚴、徐二人職務犯罪獲刑后,二人所享有的村民待遇中可以享受村民待遇但不應包含職務補貼這一項。 這些村民認為,“他們對不起村里人,利用職務之便中飽私囊,根本沒資格再領取職務補貼。職務補貼應該發給帶著大家致富的功臣。” “村民代表們也私下里提出過修改意見,可嚴小芳做村支書多年,她家族的人在村里的關系很‘硬’,大家是怕說了之后得罪他們,有點敢怒不敢言。”知情者說。 現任村主任表示無奈 村民們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呢?昨日下午,琴亭村現任村主任林屏光表示,“此事在我上任之時就已經發生了,都是同村的,我實在是無可奈何。” 記者隨后聯系現任村支書嚴萬安,但對方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昨日下午5時許,記者電話采訪新店鎮紀委書記張文杰,他表示馬上介入調查。截至發稿時,張文杰回應稱,嚴、徐二人獲刑后確有領取“職務補貼”一事,對于琴亭村村民福利待遇發放,該村代表大會已制定了有關程序,如果真存在違背村民意見行為,必須立即改正。 另據張文杰回應,嚴萬安與嚴小芳系親戚關系。 律師說法 規約最終解釋權歸村民代表大會 福建理爭律師事務所陳捷律師表示,《享受村民福利待遇的對象和條件》是由琴亭村村民代表大會公開擬定,屬于最基層的規章約定,對全體村民都有約束力,符合法律規定,最后解釋權也應屬于村民代表大會。 村財如何使用,對于因職務犯罪的前任村官是否還有資格享受職務補貼,同樣可經村民代表大會決定。而作為自然人,當事人依然屬于琴亭村村民,享受村民待遇,領取人口金或退休金合情合理。 作為琴亭村的現任村官,是村民代表大會的執行者,理應廣泛聽取村民意見,及時對規約中存在的分歧進行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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