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撿到錢包還包拒還錢 失主稱包內有萬元現金,的哥稱失主事先承諾用現金作報酬 □本報記者陳欽祥 生活中,我們會經常遇到拾金不昧這樣的正能量。但福清一位出租車司機卻有點“與眾不同”,他撿到乘客的錢包后,只還了錢包卻拒還現金。事后,他還索性離職跑回了閩侯老家。該的哥稱,失主事先有承諾以現金作為報酬,現在出爾反爾。 失主事先有承諾,是否就該兌現?律師則表示,在失主已知道拾得人是誰的情況下,但拾得人不愿意返還,失主迫于無奈而作出的報酬承諾,拾得人應當返還現金。如不返還可能構成侵占罪。 失主要回錢包,“萬元現金”卻被私吞 “11月15日凌晨2時20分許,我老公李先生從福清市區凱景路口坐上一輛閩ATC240出租車,到卓越酒店下車時,不慎將隨身的棕色Prada錢包落在車內。”昨日,福清市民林小姐告訴記者,下車后,她老公就發現錢包落在車上,馬上回頭欲叫停出租車,但出租車一溜煙就跑了。 “當時錢包里除了身份證、駕駛證等重要證件外,還有剛從銀行取出的10000元現金。”事發后,林小姐立即向警方報案并發微博尋求幫助。 當天上午,林小姐夫婦找到出租車公司,公司通過GPS系統找到了李先生乘坐的出租車,并與當事司機林先生取得聯系,但對方告知已回閩侯老家。 “剛開始司機不承認撿到錢包,我再三請求,并答應將包里的錢作為報酬給司機,司機這才答應歸還證件。”林小姐說,后來她又覺得給對方的報酬太多了,并通過電話提出給予適當報酬的想法,但遭到對方的拒絕。 無奈之下,想急于要回證件和錢包的林小姐,于當天下午從一位中間人手里取回了丟失的證件和錢包。 林小姐的遭遇也在微博上得到廣泛熱議,網友們紛紛發微博譴責出租車司機的行為,許多草根網友還替林小姐出點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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