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車丟了又“撿”回來 市民兩次巧遇丟失的車
2013-11-16 11:32? 任思言?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鄧宇虹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聞網訊 “這不是我的自行車嗎?”15日上午,市民林女士在烏山支路市財政局對面的早餐店門口,忽然發現一輛黃色的山地車有點眼熟,仔細一看,正是自己4月底丟失的那輛。 林女士立即報警,民警趕到后和林女士等了很久也不見有人來領車。民警將自行車帶回派出所,林女士回家拿來發票證實這輛車的確是自己的。 這已經是林女士第二次把這輛山地車“撿”回來了。這輛車是林女士2008年買的,騎了1年后被偷,林女士沒去報警。讓林女士沒想到的是,車被盜2個月后,她在超市門口碰到了自己的山地車,于是通知民警將車取回。 到了今年4月底,林女士把車借給同事,可同事把車弄丟了。可誰想15日早上又被她“撿”回來了。 民警提醒市民,財物丟失應立即報警,并提供線索,以便警方盡快破案。 (福州日報記者 任思言 通訊員 安泰綜) |
相關閱讀:
- [ 10-24]小伙覺得工地太累專偷捷安特山地車 稱這車好看
- [ 10-11]亞洲自行車展南京開幕 自行車女郎搶眼全場
- [ 07-08]男子圖方便未加鎖 價值3萬的山地車餐廳門口被盜
- [ 10-22]80后教師自制“山地車”運物資 稱路再爛都能走
- [ 03-01]進商場買個蛋糕山地車就被偷?原是亂停車被推走
- [ 12-04]萬元寶馬山地車被盜 網友發帖"通緝"小偷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