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摩后座被撞破一大塊 東南網11月9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陳恭璋 黃孔瑜 通訊員 鼓交巡 文/圖)《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規定,中小學生禁止駕駛電動自行車,教育部門也對此三令五申,可有些學生還是明知故犯。昨日下午,福州織緞巷與東泰路交叉口,一輛電摩與一輛小車相撞,電摩騎手是一名17歲的女高中生。在事故中,她無恙,可后座上的女同學則腳部骨折。 小車司機:還好緊打方向盤否則受傷不止一人 昨日下午1點50分左右,記者在現場看到,路邊停著一輛車牌為閩AWB119的小車,車頭左側凹陷。車旁停著一輛藍色的電摩,電摩后座被撞出一個缺口,民警正在現場處理。路口圍滿了市民,人群中站著一名身穿中學校服的女生,胸前戴著屏東中學的校徽。多位在場市民說,這名女學生就是電摩騎手,當時后座還坐著一名女中學生。 “電摩和小車的速度都很快,幸虧電摩沒被撞飛。”目擊者說,電摩是從織緞巷左拐至東泰路,而小車是由北往南直行,雙方在路口撞上。電摩騎手沒受傷,但后座的女中學生左腳流血不止。 在場的小車司機說,直到現在,他還在發抖。他說,兩車即將相撞時,要不是他緊打方向盤,那么就不僅僅一個女生受傷了。記者了解到,后座的女中學生腳部骨折,已被送往醫院治療。 警方:家長要加強對子女的監管 記者了解到,騎電摩的女中學生是高中生,17歲,后座的女生是她同學。現場,女生身旁站著一名中年女子,女子不時責備女生,“看你以后還怕不怕,幸虧今天沒出什么大事情”。女子身旁停著一輛電動車,車筐中放著一只女鞋和一只滿是血跡的襪子。 隨后,民警對這名女生提出嚴厲批評,并暫扣了這輛電摩。 福州鼓樓交巡警大隊的民警告訴記者,警方對學生騎電動車和電摩的行為是發現一起嚴查一起,但單靠路面查處是解決不了問題的,作為家長需要主動加強對子女的監管。比如,學生沒有經濟來源,假如家長不給錢,子女怎么會購買電動車和電摩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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