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昨兩起小事故車主都賴著不撤 一定要等警方
www.fjnet.cn?2013-10-26 09:08? 江方方 張碩 林丹?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一起堵在現場一個多小時都沒撤,一起在民警的勸導下才撤到路邊 車主們忙著打電話,不移車也不理睬記者的勸告 東南網10月26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江方方 張碩 林丹 文/圖)快處快撤已經成為一些榕城駕駛員的習慣了。可昨日,福州發生的這兩起小事故,車主都不愿意主動撤離,造成事故地段交通擁堵。 兩車三環相撞一定要等警方判責 昨日中午12點50分,福州三環路永豐互通下方輔道上,車牌號為閩AB2081的運沙車和車牌號為閩AHJ588的面包車在岔口相撞,面包車左側被撞凹陷,不過損傷不大,無人受傷。 下午1時15分,記者趕到現場時,相撞的兩車還停在三環輔道閩侯往晉安方向路面上,后方車輛發現道路被阻擋后,紛紛繞行。 這么簡單的刮蹭,為什么遲遲不撤離? 面包車司機說,報警后,警方了解情況后認為屬輕微事故,讓雙方協商處理。但他的車在外道行駛,運沙車在內道行駛,是運沙車追碰。而運沙車司機認為是面包車超車繞行,不肯承擔責任。雙方于是僵持在原地。記者一直勸說,面包車車主卻回應“責任沒人承擔,不能撤”。他們要繼續聯系警方,等警方前來判定責任。 直到記者下午1點50分離開,事發已一個小時,兩車依然賴在原地沒有撤離。 三車北浪路連環撞車主都不愿撤 昨日上午,鼓樓區北浪路,三部小車連環撞,三車主卻無人撤離,占著一個機動車道。 10時許,記者趕到鼓樓區北浪路與琴湖路路口時,車子已排起長隊緩緩前進。到達屏山小學附近時,記者看到三部車子追尾后停在原地,占去了一個多的車道。 車牌號為閩F7683M的越野車歪停在機動車道上,緊挨車牌號為閩A3P787的藍色轎車車尾。而藍色轎車的車頭,則將前面車牌號為閩AK5172的白色轎車車尾撞成了凹狀。但三部車的損壞程度都不嚴重,顯然還能駕駛通行。而三部車車主有的忙著指責對方,有的則在撥打保險公司電話,沒有一人拍照取證。 不一會兒,北浪路的車輛一直堵到了琴湖路,堵在事故車輛后面的一些車甚至直接從對面車道超車。 記者勸導三名車主撤離,但他們都不理睬。十分鐘后,一名騎警路過該路段,在他的勸導下,三名車主才撤離到二環路路邊。 小貼士 小刮擦撤離須知 根據《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處快賠辦法(試行)》,發生交通事故后,符合以下條件的車輛必須自行撤離:僅造成車輛損失,不涉及人員傷亡,車輛能夠自行駕駛移動,各方車輛均在我省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商業險,各方車輛損失均無明顯超過1萬元。應撤離而不及時或拒絕撤離的,警方將對駕駛員處以200元罰款,并強制拖車。 撤離前自行拍照,拍照需注意四點:一、要從被追尾車前面拍一張全景圖;二、從追尾車后部拍一張全景圖;三、拍一張相撞部位圖;四、拍一張被撞落至地面的散落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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