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上下杭征簽首日 九旬翁惜別老宅獲償170萬
www.fjnet.cn?2013-10-11 06:58? 陳昕穎 肖春道?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相關新聞 部分無證店面也可“轉正”補償 本報訊(記者吳靜 見習記者郭立峰)昨日,記者在上下杭拆遷指揮部現場發現,有部分住戶反映自己在上下杭經營零售業,但由于所經營的商品比較雜亂,且營業面積非常有限,同時加上歷史因素等,這幾十年來均是“無證”經營。現在面對拆遷,“無證”營業性用房是否可“轉正”? 記者從拆遷指揮部了解到,對營業性用房的補償安置也有明確規定。被征收房屋所有權記載的性質或用途為營業性店面的,可按營業性店面進行補償安置。 被征收房屋改成營業性用房未經規劃部門批準、房產登記機構確認,持有工商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明,在簽約期限內簽訂補償協議并搬遷的,對沿街底層第一自然間(進深按房屋的結構確認,最多不超過6米)依據規定補償。在簽約期限內未達成補償協議的,一律按原房用途補償。 在簽約期限內搬遷,經認定營業性用房的,其征收補償款可用于購買住宅安置房,但購買住宅安置房的面積最多不超過認定的營業性用房面積的3倍。 非公益性用房的附屬物只能貨幣補償,不作產權調換。 補償方案還明確了停產停業損失補償辦法。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助標準,根據生產經營者近三年的年平均凈利潤確定,生產經營期限不足三年的,以實際生產經營期限的年平均利潤確定。停產停業期限,一般按不低于半年計算。生產經營者承租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依照其與被征收人的約定分配停產停業損失補助。 對無產權房屋的征收補償原則上以市勘測院歷年的航拍圖(矢量圖)為依據,經權利人具結并經村(社區)、鎮(街道)確認并公示無異議后,根據建設年限區分處理。 超過簽約期限搬遷,不享受規定的獎勵及優惠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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