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內河張網捕魚最少罰三千 12月1日起施行
www.fjnet.cn?2013-09-28 06:46? 練仁福?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東南網9月28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練仁福)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昨日在榕閉幕。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福建省防震減災條例》,決定批準《福州市城市內河管理辦法》、《福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條例》,這四部地方法規都將于12月1日起施行。 向內河扔垃圾將受重罰 《福州市城市內河管理辦法》在內河管理體制和內河管理措施方面都有新規定。如規定對雨污排放口的設置作了強制性規定,指出在內河管理范圍內禁止設置排污口,內河新設雨水排放口的,應經市內河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在內河管理范圍內設置排污口或排放污水的,最高將處10萬元罰款。 法規以列舉的形式明確了在內河管理范圍內各類禁止性行為。如亂扔生活垃圾或洗滌物品,懸掛、晾曬有礙景觀的物品將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擅自放養動物、種植植物、打撈魚蟲及拋棄、掩埋動物尸體的,將被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炸魚、電魚、張網捕魚的,處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個人擅自煉山最高罰2000元 我省森林覆蓋率63.1%,全國第一,但由于針葉林比例大,也是森林火災多發區。該法規明確禁止未經審批擅自煉山等行為,違者個人將被處以最高2000元罰款。 《福建省森林防火條例》中與老百姓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規定是野外用火管理,這既是森林防火的重點也是難點。法規規定,森林防火期間,禁止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蟲鼠害、凍害、煉山造林、燒防火線、勘察等特殊情況確需野外用火的,應經縣級政府批準,縣級政府可委托其林業主管部門或鄉(鎮)政府辦理。未經批準擅自在防火區內野外用火的,對個人處200元至2000元罰款,對單位處1萬元至5萬元罰款。 中小學校應按標準抗震加固 省地震局介紹,我省抗震設防烈度6度以上地區約占全省總面積的85%,《福建省防震減災條例》規定,中小學、幼兒園、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標準進行抗震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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