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實施旅游報價上漲 還會暗藏強迫購物?
www.fjnet.cn?2013-09-13 07:13? 朱麗萍?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東南網9月13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朱麗萍) 關注理由 《旅游法》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實施,其中明令禁止“零負團費”、強迫購物等行為。此前業(yè)內對此的理解是,旅游購物及自費項目都將叫停,國慶福州旅游報價因此紛紛上漲。但國家旅游局10日又有新解釋說,《旅游法》并非叫停購物及自費項目,游客有需求的話,可滿足游客的購物及自費項目需求。 業(yè)界的理解和部門的解釋,讓福州不少旅行社“左右為難”:今后推出的旅游線路,到底可不可以含購物點?有旅行社稱,新法實施后,游客若反映被強迫消費,組團社要先行賠付,這對于旅行社來說經營風險很大。與此同時,也有市民擔心,旅行社借《旅游法》漲價后,根據解釋,實際上又暗藏購物點。 那么,新法實施后,旅游是否仍會暗藏強迫購物?旅游報價上漲是暫時的還是長期的? 部門解讀 是禁回扣自愿購物可安排 國家旅游局2009年就發(fā)出通知,要求整治“零負團費”等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要求購物點以及自費項目要在合同中明示,不得強迫購物。 今年《旅游法》出臺,當時被國內旅游界普遍解讀為,根據新法規(guī)定,國慶后旅游行程中不得有購物點及自費項目。 但本月10日,國家旅游局作出解釋,《旅游法》重點規(guī)范的是旅行社通過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具體購物場所購物和參加另行付費項目而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行為,并非禁止旅游者購物或參加自費項目。游客可以在旅游行程中的自行活動時間內,自愿、自主地安排個人的購物等活動,旅行社也可以選擇旅游目的地的、主要面向當地社會公眾服務的商業(yè)區(qū),作正當、合理的行程安排,滿足旅游者的購物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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