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杭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 安置房源22個
www.fjnet.cn?2013-08-27 07:07? 王玉萍?來源:福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相關新聞 上下杭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出臺 20多處安置點7種房型可選 本報訊(記者吳靜)昨日,記者從臺江區政府獲悉,上下杭歷史文化街區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日前出臺。 根據《關于福州市上下杭歷史文化街區用地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的告知書》,征求意見期限自2013年8月26日至2013年9月25日止。被征收人如需提交意見,應在該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交給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福州市臺江區征收工程處。 產權調換房面積從45-135平方米 據了解,該項目征收補償對象及方式為,凡本征收范圍內的被征收人列入征收補償對象,被征收人的房屋所有權證或國有公房租賃證作為征收補償計戶依據。征收補償方式為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相結合。其中,貨幣補償是指,具有合法產權的被征收人按確認的房屋合法建筑面積實行貨幣補償,由被征收人自行解決安置用房。而產權調換是指,根據被征收房屋確權面積增加10%的公攤面積(最多不超過10平方米)后就近上靠標準房型,或根據被征收房屋補償金額除以產權調換房屋對接價所得面積就近上靠標準房型。就近上靠標準房型安置增加的建筑面積不足7平方米的,可增房15平方米進行安置。產權調換房屋的安置房型分別為45、60、75、90、105、120和135平方米。 據該區負責人介紹,目前被征收房屋屬于以下情形只作產權調換,不作貨幣補償:被征收私有房屋的共有人或被征收公有房屋的各使用人對安置方式的選擇達不成一致意見的;被征收房屋產權有糾紛、權屬不清或產權人下落不明的;被征收房屋設有抵押權的,抵押權人和抵押人未重新設立抵押權或抵押人未償清債務的。 同時,《征求意見》對營業性用房的補償安置進行了明確規定。被征收房屋所有權記載的性質或用途為營業性店面的,可按營業性店面進行補償安置。若被征收房屋改作營業性用房未經規劃部門批準、房產登記機構確認,持有工商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明,在簽約期限內簽訂補償協議并搬遷的,對沿街底層第一自然間(進深按房屋的結構確認,但最多不超過6米)可依據規定進行補償。在簽約期限內未達成補償協議的,一律按原房用途進行補償。 當然,在簽約期限內搬遷,經認定營業性用房的,其征收補償款可用于購買住宅安置房,但購買住宅安置房的面積最多不超過認定的營業性用房面積的3倍。非公益性用房的附屬物只能貨幣補償,不作產權調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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