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警方在勸導電動車走非機動車道 超載130% 貨車司機自己也蒙了 與前天被罰的電動車騎手相比,昨天上午,16輛貨車司機可能更會“記憶深刻”:因超載,或貨物超高、超長等違規行為,16名貨車司機少則罰款300元,多則共罰款1500元。 昨日上午,福州市交巡警在化工路查處貨車違法行為。兩個多小時,查處貨車違法16起,其中超七成為貨車超載。 首先被攔下的是一輛明顯超高的鋼材運輸車。記者在現場看到,滿滿一車的圓柱木鋼管僅用了4根細繩子固定。只要路上稍一顛簸,鋼管滑落,后果不堪設想。隨后,警方按照超高裝載,對駕駛員罰100元,扣1分;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裝載質量30%,罰200元,扣3分。 10分鐘后,一輛車牌號為閩A5C913的大貨車駛進路口。貨車上裝了滿滿一車水泥,變形的輪胎讓民警意識到,這輛車可能存在嚴重超載行為。攔下后,民警示意貨車駛進過磅點稱重。這一稱,連司機也蒙了,限載6.8噸,車上貨物重達16噸,超載130%。最終,司機被處1500元罰款,并扣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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