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最低工資標準調至1170元/月 城鄉標準首次統一
www.fjnet.cn?2013-08-21 07:15? 李思玲?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養老保險、失業險同步調整;城鄉標準首次實現統一 東南網8月21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李思玲)從本月起,福州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1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2.4元。昨日,記者從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福州城鎮企業職工保底養老金、失業保險待遇等也統一調整提高。福州成為我省(除廈門外)首個實現最低工資標準、社會保險城鄉統一的地區。 城鄉標準首次統一 據介紹,2012年福州市也曾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但當次調整按地域分為2檔:五城區及福清市、長樂市、閩侯縣、連江縣的最低工資標準為10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1.1元/小時;而閩清縣、羅源縣、 永泰縣的最低工資標準為9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9.8元/小時。通過此次調整后,福州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實現城鄉統一。 社保、失業險實現同待遇 此次最低工資標準城鄉統一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待遇也隨之調整,由于此前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待遇已全市統一,至此,福州社會保險首次實現同城同待遇。 其中,福州城鎮企業職工保底養老金待遇將由每人每月630元增至702元。城鎮失業人員失業保險待遇各檔次計發標準如下: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10年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 放,共計1059.45元(含領取失業金人員的每月基本醫療保險費補助240.45元,下同);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5%發放,共計1118.45元;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20年以上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共計1176.45元。此外,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標準調整后將達702元/月。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關新聞
- [ 08-20]頂著碩大的腦袋,成為被操控的木偶
- [ 08-20]工資低,收入呢?
- [ 08-17]福州統一城鄉最低工資標準 月最低工資為1170元
- [ 08-16]三明市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調整至最低每月1050元
- [ 08-15]廈門失業保險金上調最高為1254元 最低工資逐年上升
- [ 08-15]本月起廈門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320元
- [ 08-14]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準提高120元
- [ 08-14]福建最低工資標準再上調 廈最低工資每月1320元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