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少走18米男子鋌而走險橫穿馬路 攀爬護欄釀慘劇
2013-08-11 08:05:27?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藍曉梅 我來說兩句 |
研究顯示,80%交通事故是由行人不走人行道或機動車不走機動車道所致 東南網8月11日訊(海峽都市報記者 吳臻 實習生 郭持恒 通訊員 臺交巡)司機行車中,最怕什么?絕大部分司機會回答:路邊突然沖出個行人。這期,我們說交通的內容,就與行人有關。今年3月,在福州臺江東南眼科醫院前的天橋下,一行人橫穿馬路,攀爬護欄,之后被卷入車底,并且車主并未發現,這一事故給不按道行走的路人,敲響警鐘。 事故回放 想少走18米男子鋌而走險 今年3月1日晚9時,蘇先生駕駛愛車,由北往南行駛在機動車道上,途經福州臺江東南眼科醫院前的天橋時,突然感覺車子有點異常,便停車走到車后檢查,還探頭查看左側前輪,都未發現異常,又重新啟動車輛向前開去。 車子行駛到尤溪洲大橋口時,一部車子開到邊上,司機蘇先生得知一個驚人的消息:他的車上掛著一人。蘇先生趕快停車,看到他唯一沒有查看的右前輪上有一名男子,該男子個子矮小,整個身子卡在車輪和擋泥板之間,此時,男子已死亡。 經調查,死者姓陳,是附近一家酒店的員工。事發時,小陳從東往西,橫穿機動車道,橫跨護欄后,被蘇先生的車撞到,之后被卡在車底。據民警介紹,事故發生地點就在天橋下。“他只要多走18米,就能避開這個車禍。”民警說。 □大偉說案 僥幸心理成釀事故主因 “過街走人行橫道”,這個道理小學生都懂,但還是會有人寧愿冒險“闖關”。民警表示,根據不完全的統計數據顯示,交通事故有80%是由于非機動車行駛在機動車道上或行人不走人行道所致。今年以來,僅在臺江鰲峰大橋附近,就有4起因行人過失導致死亡和重傷的事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5條,行人不應橫過機動車道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如果違法,可被處以10元的罰款。 民警表示,目前能制約行人的法律并不多,而最高的處罰也不過罰款10元。這樣低的成本,許多行人都抱著僥幸的心理去橫穿馬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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