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深化鄉鎮道路安全 每村聘1名兼職交通安全員
www.fjnet.cn?2013-08-07 16:57? 朱毓松?來源:福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福州新聞網訊 我市日前制定深化鄉鎮街道基層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實施細則,預防和減少農村地區道路交通事故。其中要求,鄉鎮(街道)須每年組織轄區內客運車輛、校車、渣土車等重點車輛駕駛人、車主,參加交通安全集中學習教育不少于2次。 每萬人配一名交通協管員 細則要求,鄉鎮(街道)公安派出所須指定一名民警專門負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專職交通協管員與鄉鎮(街道)人口按1∶10000比例配備;各縣(市)區、鄉鎮(街道)要為交警大隊、派出所聘用專職交通協管員,為村(社區)聘用兼職交通安全員。每個村(社區)至少應聘用1名兼職交通安全員。 車輛年檢到期將告知車主 細則要求,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應全面排查摸清轄區內機動車輛(含在閩運輸的外省車輛)和駕駛人基本情況,建立轄區機動車輛(含在閩運輸的外省車輛)、駕駛人基礎信息臺賬。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對轄區內到期應檢驗、報廢、注銷的機動車輛,應逐一告知車主和駕駛人;對排查出或發現的非法載人、非法改裝、已報廢、逾期未報廢、逾期未年檢或無牌無證、套牌假證等機動車輛,應及時上報當地公安部門依法予以打擊、取締或補辦手續,并登記造冊。 排查農村公路安全防護設施 根據安排,我市將開展農村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已建成通車的農村公路,全面排查安全防護設施,確保在2014年底前逐步設置或整改到位。對短期內不能根治的隱患路段,必須采取設置臨時防護設施和警示標志等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期安排人員上路檢查、維護,發現隱患及時整治并記錄歸檔。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村(社區)要切實加強對轄區內農村客運車輛、渣土車、接送學生車輛等重點車輛的安全監管。 (福州日報記者 朱毓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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