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內河兩岸私設排污口致內河嚴重污染
www.fjnet.cn?2013-08-06 15:13? 孫毅?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環保部門認為此舉是違法排污單位為逃避高額處罰 商家抱怨接入市政排污管網手續繁雜 東南網8月6日訊(法制今報記者 孫毅)日前,本報一版刊發了福州唐城大廈違法排污被責令整改的報道后,不少市民來電反映,福州市多條內河兩岸存在私設排污口或雨污不分的問題,內河水質不同程度被污染,周邊居民的生活環境受到嚴重的影響。 在靠近福飛北路一小段湖前河,法制今報記者看到接近水面處的河岸內壁就有4個小口徑的排污口正在流出污水,周邊居民介紹,這些都是內河附近的餐飲企業設置的,水位高時不易被發現,遇到放水沖污時就顯現出來;公益路段的晉安河,也有幾個小口徑的排污口,其中一個流出的污水顏色較黑,散發出較重的氣味;在城鄉結合部,鳳坂河、橫江渡河等內河的駁岸兩側的排污口,一直都在排污。在走訪中,記者發現福州市鼓樓區、晉安區、倉山區多條內河都的確存在違法排污的問題。福州市容局內河管理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一些大型或新建用水單位大多可以依法排污,私設排污管的情況主要是一些臨街飯店、酒樓或洗車企業。 據了解,從2005年起,福州市在征收自來水費時已捆綁征收了污水處理費。那既然排污費都已經交了,為何還要違法私設排污管呢? 福州市環保局一名林姓負責人告訴記者,這與違法排污單位處理污水不達標有關。根據《福州市污水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單位或個人排放的污水,其水質應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082-1999)》,凡超過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082-1999)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權采取相應措施制止其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網;對已造成損害的可提出相應賠償請求;或經許可排入城市管網的,應加收污水處理費,具體標準由當地物價部門會同城建、環保部門核定。凡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排放標準的,還應按規定向環保部門繳納超標排污費,這項收費遠高于普通的污水處理費。” 污水要如何通過預處理后再排放呢?該負責人介紹,《福州市市區餐飲項目環保審批細則》中對廚房污水有明確規定,其中指出“廚房產生的污水經隔油并納入化糞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根據這個規定,餐飲企業等將污水排入污水管網前需要設置隔油池等措施,先濾去油污,再將污水排入污水管道。但目前大部分小型餐飲店經營者沒有設置隔油池,而一些規模較大的酒店,雖然配有隔油池,卻沒有按規定開放使用,導致其所排污水超標。為逃避被征收高額的超標排污費及罰款,很多排污單位選擇了私設暗管。 在采訪中,不少商家抱怨申請接入市政排污管網的手續很繁雜,也是他們選擇私設排水口的原因之一。記者從福州市城建委了解到,按照規劃設計,污水必須進入污水管網。用水單位在埋設污水管道時,必須向建設部門申請排水許可證,由有關部門指導組織排污管的施工,避免將污水管混接雨水管。其中申請排水許可(含臨時排水許可)需要7個步驟,需提供的材料(證件)有13大項。這還僅僅是城建委審批所需的,如果加上環境評價及水質檢測報告等其他單位出具的材料,整體時間遠超過一個月。 對此,記者了解到,福州市有關部門將出臺《福州市城市內河管理辦法》,擬簡化有關審批手續,督促用水單位主動申請排水許可,減少對內河的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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