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送修半月還沒好 工商:超7天須提供備用機
www.fjnet.cn?2013-07-14 10:10? ?來源:福州晚報 我來說兩句
福州新聞網訊 “手機送修的時候,說好了一周內能取回,現在都過去半個月了,還沒幫我修好?!瘪R尾的李先生最近就碰上這件煩心事。在工商部門的幫助下,修理者免費給李先生提供了備用機。 今年3月30日,李先生在馬尾星旺路一手機城買了一部諾基亞手機。近期,因手機出現雜音問題,李先生將手機送到商家,由商家送往售后點維修。雙方約定,一周內修好后即可取回,轉眼半個月過去了,李先生的手機還是沒有修好。7月10日,李先生致電12315投訴。 接訴后,馬尾區工商局介入調解。工商執法人員指出,根據《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五條規定:送修的移動電話機主機在7日內不能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給消費者提供備用機,待原機修好后再收回備用機。經協商,商家提供一部備用機給李先生使用,并承諾10日內將手機修好。 工商部門提醒,市民遇到修理期超7日且拒不提供備用機的情況,可以直接致電12315投訴。 (福州晚報記者 張旭 通訊員 王光前 付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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