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拋物,懸在城市上空的“痛”
www.fjnet.cn?2013-07-05 11:46? 郭政 范佳茵?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難覓“兇手”,只能“一人拋物,全樓買單” 高空拋物,究竟有多大威力呢?中學物理教師簡麗環稱,處于位置越高的物體具有的重力勢能越大,即使一個微不足道的東西從高處扔下也能造成可怕的損害。一個拇指大的小石塊,從4樓被甩下時可能傷人頭皮,如果是25樓,就能讓路人當場送命,一個鐵釘從18樓被甩下,可能會插入行人的腦袋。 采訪中,不少物業表示,高空拋物是物業管理最大的軟肋。 福州市臺江區江岸名都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高空拋物難以根除,最主要原因是小區監控無法覆蓋高空,很難抓到肇事者。如果要增加監控,就要動用小區公共維修基金,程序十分繁瑣。此外,小區規劃建設時并未在樓頂預留監控設備線路,如需安裝,花費較大。 一些物業公司負責人稱,即使找到高空拋物的業主,如果未造成嚴重后果,也只能教育了事。然而,僅靠教育和自律,無法徹底解決問題。就算產生了較大危害,也是當事雙方協商解決。 對于高空拋物行為,是否有專門的法律法規進行懲處呢? 記者查詢發現,《福州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對亂扔廢棄物問題作了禁止性規定,比如: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城市道路、公共場所都不得亂扔廢棄物、不得亂倒垃圾等。違反此規定的,由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依法委托的單位責令改正,并可處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福州市市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高空拋物情況特殊,有時造成的后果十分嚴重,僅依照亂扔廢棄物罰款,無法形成震懾力。如果要加重處罰,又缺乏相應的法律支持。 福建名仕律師事務所劉德律師則表示,高空拋物在法律上的窘境,體現在“一人拋物,全樓買單”的尷尬局面上。高空拋物具有不確定因素,無法斷定戶主是否有意拋物,即使有意拋物,取證、舉證也十分困難,肇事者往往逍遙法外。為保障受害人權益,《侵權責任法》規定,同一樓內的鄰居向外面高空拋物砸到了行人或車輛,若無人領責,則由整棟樓層居民共同承擔補償責任。這意味著,肇事者一手制造的風險,往往由全樓居民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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