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搶占私設車位 停車自留地該退“耕”還民了
www.fjnet.cn?2013-07-04 15:32? ?來源:福州晚報 我來說兩句
鏡頭二:不消費,就收費停車! 在交通西路某桑拿城外、臺江區太平二路等路段,記者發現了不少私設的停車位。 在交通西路某桑拿城外,一名保安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沒有進來消費的話,要收費10元。在烏山西路一家酒店外,一名保安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是外來車,要按兩小時以內10元收費。 部門回應:警方表示,車停放在私設的車位上系違法行為,對于在私設的停車點私自收費,同樣違法。為此市民可以撥打110舉報;市容局表示,如果有發現私自加裝地鎖占用公共用地,可以撥打投訴電話12319舉報。 鏡頭三:停車位,如何成了自留地? 在廣達路,記者看到某銀行前有兩個空車位,但門口放著“禁止停車”的牌子。門口保安告訴記者,車位只供來銀行辦理業務的客戶以及運鈔車專用。無獨有偶,其對面的另一家銀行,同樣不允許“非客戶”使用。 采訪中,一名車主劉先生還告訴記者一件至今讓他氣憤難平的事。有一次他去廣達路附近辦事,因臨時沒地方停車,就把車停在附近一家小店前的人行道上,沒想到車開回家后發現,兩個車胎被扎破了洞。“當時我看到那個車位前有寫‘私家車位禁止停車’,不過我想這是公共場所,就停了。”說起那天的遭遇,劉先生仍然氣憤不已。 車主反映:停車位是為了方便大家停車,解決當前停車難的問題,可有些商家卻將車位占為己有,想讓誰停就讓誰停,想加鎖就加鎖,這樣不是把停車位當成他們的“自留地”了嗎? 聲音: 商家無權私設“禁停牌” 福州市機動車保有量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增長,截至目前,福州市機動車超過120萬輛,其中僅市區私家車數量達40萬輛左右,日均上牌量300輛左右。雖然福州警方在原有7446個道路停車泊位的基礎上,近期又增設了2376個道路停車泊位,但仍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停車需求。特別是部分老舊小區,因前期規劃不足、車位需求量增加,“圈地”停車、私設車位的問題更為突出。 昨日采訪時,警方及市容局執法人員明確表示:任何商家私自占用停車位,或在店門前設立“禁停牌”等行為都是非法占用公共停車資源,等于變相將公共停車資源變成自家停車位,都是不合法的。警方還表示,對于這些商家私自占用車位的行為,交警部門將不定時查處,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強制拆除,并配合市容部門,按照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福州晚報記者 陳海東 通訊員 董依國/文 首席記者 陳建國/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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