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二次供水管理辦法出臺 六類情形罰款1到3萬元
www.fjnet.cn?2013-06-27 09:38? ?來源:福州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福州新聞網訊 二次供水儲水設施周圍二米范圍內,不得有污水管線及其他污染物;水質檢測工作每半年開展不少于一次;從事二次供水設施清洗消毒工作的專業人員,必須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記者26日獲悉,《福州市城鎮生活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日前出臺,將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二次供水,是指從城鎮公共供水管道取水后直接向用戶提供生活用水,或者通過儲存、加壓或者凈化處理后向用戶提供生活用水的供水形式。二次供水設施,是指為二次供水設置的儲水設施、加壓設備、供水泵房、電機、氣壓罐、電控裝置、水處理設備、消毒設備、供水管道、閥門等設施。 二米范圍內不得有污染物 《辦法》指出,二次供水設施改造應當與居民“一戶一表”改造同時進行,供水企業應當按照規定的標準向用戶收取改造費用。 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按照“一戶一表、水表出戶”的要求設計、建設二次供水設施,并與建筑物主體工程同時設計、施工、交付使用。建筑物對水壓的要求超過市政供水正常壓力時,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建設二次供水增壓設施。 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設施必須獨立設置,不得與消防、商業、綠化等設施混用;設計、安裝的供水設施應確保用戶水壓平穩、安全,不得對水質、水壓、管網造成不利影響;采用高效、節能的供水設施;建筑物引入管應采用可靠的伸縮補償裝置,安裝位置便于維護、管理;在二次供水儲水設施周圍二米范圍內,不得有污水管線及其他污染物,嚴禁給水、排水管線同溝埋設;二次供水設施水箱(水池)的材質和內壁涂料應無毒無害,符合水質衛生要求,水箱(水池)不得埋設地下。 水質檢測至少每半年一次 《辦法》明確,在二次供水儲水設施周圍十米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挖坑取土、修建構筑物;設置滲水廁所、滲水坑、化糞池等污染源;堆放垃圾、養殖畜禽;其他危害供水設施安全的行為。 二次供水設施管理維護單位應當定期巡檢,及時維修養護儲水設施、水泵、管線等二次供水設施,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二次供水設施安全、不間斷運行; 每半年開展不少于一次的清洗、消毒儲水設施工作,并根據實際情況增加頻次;每半年開展不少于一次的水質檢測工作,水質檢測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水質檢測機構進行,并于收到水質檢測報告后三日內向用戶公示,保證水質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每半年開展不少于一次的水壓檢測工作,保證水壓符合國家有關標準。 由于二次供水設施工程施工、設備維護保養等原因需要停水或降壓供水的,應當提前二十四小時告知用戶做好儲水準備,因緊急搶修等特殊原因無法提前通知的,應當在搶修同時通知用戶。超過二十四小時不能恢復供水的,管理維護單位應當采取應急供水措施,解決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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