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上門的空調型號不符 電器商場拖著不給換貨
www.fjnet.cn?2013-06-22 09:47? ?來源:福州晚報 我來說兩句
福州新聞網訊 時值六月,漸入酷暑季節,空調成為消暑的必備電器。福清消費者董女士卻因買空調的事窩了一肚子火。商家送貨上門的空調與她選購的空調型號不符,比她買的空調便宜了500多元。董女士想換貨,但商家一直拖延。21日,經工商調解,商家才為她換了貨。 5月底,董女士在福清一家大型電器商場花了1.5萬多元購買了4臺型號為“35DAC”的美的牌空調。4臺空調分兩次送貨上門。前3臺空調送貨上門安裝時,董女士親自驗貨,沒有問題。但第4臺送到她家時,她正在上班,便由家人代為驗貨。 董女士晚上下班回家后,認真查驗了剛送來的最后一臺空調,發現這臺空調與前3臺空調在外觀上有細微差異。董女士連忙拿出發票核對,發現第四臺空調的型號是“35DLC”,與購貨發票上注明的“35DAC”不符。 經過上網查詢,董女士發現,這兩種型號空調之間的差價超過500元,型號為“35DLC”的空調比型號為“35DAC”的空調便宜500多元。 董女士一下子急了,立即聯系商場工作人員,要求換貨。但是商家認為送貨上門時,消費者就應該認真驗收,但董女士卻沒有。接著,商家又推說這是“外包”的配送人員的責任,需要調查核實。結果,這一拖,就拖了好幾天。董女士幾次聯系商家都沒有確切答復。 福清工商部門介入此事后,商場工作人員積極配合調查,承認是他們工作的失誤。 工商部門工作人員向商家強調,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合同法》有相關規定,商家要按照買賣合同的約定履行職責,不得故意拖延,否則就構成違約侵權行為。昨日,經調解,商家上門為董女士重新安裝了約定型號的空調。 福清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驗收送貨上門的家電時,一定要當面查驗清楚,包括產品型號、外包裝是否完整、質量問題等,并保存好購貨發票或憑證,以便售后服務和日后維權之用。 (福州晚報記者 林安鎮 通訊員 林煌 余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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