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被撞亡還擔責?機非混行道電動車須靠右行駛
www.fjnet.cn?2013-05-17 07:36? 楊亞茹 倉交巡?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東南網(wǎng)5月17日訊(海峽都市報 記者 楊亞茹 倉交巡)在每天都要路過的村道上,村民林某騎著電動車,被迎面駛來的一輛公交車撞倒身亡。村民們想不通,路不算窄,怎么就躲不過去呢? 在機非混行道上,“來車就躲”是很多電動車“騎士”的“應急之策”。但我國《道交法》早有明確規(guī)定,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非機動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可現(xiàn)實生活中,因為行人不靠邊、電動車不靠右而造成的事故卻屢見不鮮。 案例回放 “搶道”電動車車主被撞身亡 福峽路通往角里村方向的一條村道,是一條機非混行道(即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混行道路),寬約4米。 林某出事后,他朋友唏噓不已,用他們的話說,林某對這條道路的熟悉程度,“即使閉著眼睛,他也能摸到家”。但事故還是發(fā)生了,而且是在白天。 今年1月14日下午2時30分許,林某照常騎著電動車,沿角里村村道由東向西行駛,往福州市區(qū)趕著去上班。當時車流不多,林某就在道路中間行駛,為了趕時間,車速也比往常快。 剛轉過一個彎道,林某正要加速,迎面駛來一輛公交車。兩輛車在路中央“狹路相逢”。林某趕緊扭轉車頭,試圖往左“躲”過公交車,公交司機見勢也握緊方向盤,往右行駛。 悲劇還是發(fā)生了。50多歲的林某被當場撞下電動車,頭部、胸部重傷,搶救無效次日死亡。 駕駛非機動車未靠道路右側行駛,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林某對此次事故負主責。 大偉說案 機非混行道電動車須靠右行駛 “靠右行駛記得牢,不騎快車不搶道。”這是小學生都會背的交通準則。 倉山交巡警大隊一位有十多年案調經(jīng)驗的民警告訴記者,城區(qū)一些主干道,有明確的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電動車“騎士”往往能按章靠右通行。 但在一些機非混行道,尤其是城區(qū)巷道、鄉(xiāng)村村道,沒有“機非”中心線,更沒有隔離護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往往會不自覺地都集中到道路中央行駛。另外,這類道路多是雙向通行,一旦雙向車流“狹路相逢”,往往會躲閃不及,慘狀頻發(fā)。 “這其實是一個常識,非機動車應靠道路右側通行。”民警介紹,對機非混行道,我國《道交法》早有明確的通行規(guī)則: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沒有劃分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機動車在道路中間通行,非機動車和行人在道路兩側通行;第五十七條規(guī)定: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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