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全市嚴查垃圾焚燒 環衛工焚燒垃圾立即辭退
www.fjnet.cn?2013-05-14 06:59? 闕文龍?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5月14日訊(記者 闕文龍)榕城空氣質量居全國省會城市第三,令人自豪。但城區一些地方接連發生焚燒垃圾事件,濃煙滾滾,讓人痛心。昨日記者獲悉,本報持續曝光榕城焚燒垃圾行為,引起省政府和福州市政府有關領導重視,要求嚴厲查處。根據福州市領導的部署,昨日起,福州全市開展嚴查垃圾焚燒行為。 環衛工人焚燒垃圾 立即辭退 保護環境、呵護生態,多年來,海都報一直不遺余力。本報上月中旬推出《守護藍天》系列報道,開通“守護藍天熱線968111”,歡迎市民舉報焚燒垃圾、“烏賊車”、工地裸拆、野蠻施工和破壞綠化五種不良行為,目的只有一個,讓福州水更清、天更藍。 福州市政府有關領導在批示中要求:“市容局在全市范圍內,規范環衛保潔作業,嚴禁焚燒垃圾行為,一旦發現,要處罰單位,也要處罰個人。在城鄉接合部出現焚燒垃圾,要加強對群眾的宣傳和查處力度。” 昨日,福州市環衛處衛生管理科科長魯寧說,福州市市容局上周已在全市環衛系統開會部署禁止焚燒垃圾,要求環衛工人不準焚燒垃圾。“對于違規焚燒垃圾的,將依法對保潔公司進行處罰,問題比較嚴重的,堅決清退出福州環衛市場,對于環衛工人焚燒垃圾的,立即給予辭退。” 焚燒垃圾 最高可罰2萬元 昨日,福州市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副隊長張鼎萍說,福州市環保局接到投訴或巡查中發現焚燒垃圾行為,將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拍照取證。如果是企業單位焚燒垃圾,將依法立案處罰;如果是鄉村、街道、路邊等無法找到焚燒人的情況,將及時函告各區政府,要求各區采取有效措施,杜絕焚燒垃圾行為。 張鼎萍說,經調查核實,對企業單位焚燒垃圾的,將依法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500元至1000元的罰款。 “焚燒垃圾會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會刺激人體呼吸道、皮膚。垃圾中塑料、橡膠等焚燒生成的酸性氣體,不僅污染大氣,而且燃燒后的灰燼污染土地和地下水,危害百姓健康。”張鼎萍表示,要杜絕焚燒垃圾的行為,關鍵要解決垃圾的清理、堆放、轉運、處置和管理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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