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訴邊開車邊看手機小說 的哥稱是遭報復
www.fjnet.cn?2013-05-07 07:46? 朱敏敏?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被投訴開車看小說 的哥稱是遭報復 的哥說,那是因為他沒按乘客的意思加塞;由于的哥乘客各執一詞,部門也難定性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5月7日訊(記者 朱敏敏) “的哥邊開車邊看手機小說,出了事,該誰負責?”昨日,福州市民王先生撥打本報968111報料,稱他從福州五四路打車前往香格里拉酒店時遭遇此事。 昨日下午2時許,王先生在五四路攔了車牌號為閩AT0937的出租車,趕往香格里拉酒店。王先生說,他上車后坐在副駕駛座上,看到的哥在埋頭看手機。一路上,的哥只要一有空就往手機上看。他納悶地探頭一看,原來的哥在看小說。王先生催促對方快點,自己趕時間,的哥則沒好氣地說:“出了事,誰負責?”看到的哥仍在看手機,王先生氣不打一處來:“那你邊看手機邊開車,出了事,又該誰負責?”說完,王先生就在車上向福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110等打了投訴電話。 記者隨后聯系了的士所屬公司臺江出租車公司。他們說已向當事司機了解情況,司機確實載過這個客人,但車內沒有錄像錄音的設備,司機否認邊開車邊看手機小說。記者又電話聯系上當事司機,他否認在手機上看小說。至于為何乘客會多處投訴,他表示,行駛在五四路上時,乘客說趕時間,但他沒按乘客的意思加塞,那時手機剛好收到短信,他看了下,結果就遭到投訴。 福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表示,目前已受理此投訴,3日內會對乘客予以回復。 福州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的工作人員說,凡事需要證據,的哥與乘客各執一詞,屬單一證據,難定性。碰到這類情況,市民可先向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投訴,他們會介入調查。若市民能提供錄像或錄音等證據,則可成為處罰出租車司機的一個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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