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將提高價格補貼標準 CPI漲2%困難群眾補貼50元
www.fjnet.cn?2013-03-30 07:01? ?來源:福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福州新聞網訊 我市將對2010年10月建立的價格補貼聯動機制進行修訂。修訂后,將以CPI或食品類消費價格指數作為衡量標準,適時啟動聯動機制,進一步加大對低收入群體和困難群眾的保障和救助力度,減輕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造成的生活影響。這是記者28日從有關會議上獲悉的。 我市價格補貼聯動機制的補助對象包括革命“五老”人員、重點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等低收入群體和市屬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2010年10月,我市建立價格補貼聯動機制,惠及民生成效明顯。按照當時的規定,當CPI同比漲幅達到3%、食品類消費價格同比漲幅達到6%時,啟動聯動機制,每人每月補助10元;之后食品類消費價格漲幅每超過1個百分點,每人每月增加補助5元。而修訂后的標準調整為,當CPI同比漲幅達到2%或食品類消費價格同比漲幅達到5%時,我市將啟動聯動機制,低收入群體每人可獲價格補貼50元;同期食品類消費價格漲幅超過5%的,每超過1個百分點,每人增加價格補貼10元,但每人每月補貼總金額以100元為限。當食品類消費價格同比漲幅連續3個月超過10%時,另行研究補助標準和方法。當CPI同比漲幅未達到2%,且食品類消費價格漲幅回落到5%以下時,不啟動聯動機制。 根據規定,我市對低收入群體的價格補貼每季度測算發放一次,每季度頭一個月份發放上季度價格補貼。市屬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按學期定額補貼,補貼標準按價格漲幅另行確定。 我市還準備根據價格形勢,在春節、中秋等傳統節日,向革命“五老”人員、重點優撫對象、城鄉低保對象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發放節日食品免費供應券,指定供應大米、食用油、豬肉、禽蛋類等主副食品。 (福州日報記者 朱毓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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