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華林花園小區成大學生研究樣本 業主自己當家
www.fjnet.cn?2013-03-29 08:42? 雷蘭英?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華林花園六年無物業,業主自己當家,成立物業自治小組,聘保安、請花匠、建配套 滑梯和健身器材也是物業自治小組出錢設置的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3月29日訊(欄目主持 朱嘉怡 龔思哲 實習生 雷蘭英)提起上世紀90年代的無物業小區,不少人總會聯想到種種臟亂現象。但在福州晉安區連江北路的華林花園,六年來無物業進駐,全靠業主自治,卻能做到小區里干凈整潔,花圃中花紅柳綠,業主停車井然有序,小區甚至成了福州大學等高校社會管理專業學生的論文研究樣本。 只要33元物業費就能秩序井然 華林花園的業主們,入住于1997年。之前這個小區一直有專門的物業公司管理,但2006年物業公司撤出了,還欠下了一大筆“水債”。就在這么個情況下,當時65歲的老杜和另外9名業主,成立了小區業委會,并組建起“物業自治小組”,出納、會計、宣傳、聘保安、請花匠、找環衛……都由業委會和“物業自治小組”承擔下來。沒想到,從2007年業主開始自治的六年里,小區被治理得井井有條。 小區里單元房面積100平方米以下的業主,每月物業費33元;面積100平方米以上的業主,每月物業費35元。這是華林花園1997年定下的繳費標準。2007年,“物業自治小組”成立,這六年里,老杜還是沿用了這個收費標準。 老杜說,在物業剛撤走的那年,小區236戶業主,有六十幾戶是不交費的。“當時,我們采用的辦法是,先墊付,先辦事。”老杜說,“自治小組”請人把小區圍墻修繕了,路面整平了,花草修剪了。“原先帶頭不交物業費的業主,現在反而牽頭勸新住戶主動來繳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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