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一男孩除夕夜玩鞭炮炸傷手 工商協調賠一萬
www.fjnet.cn?2013-03-10 07:23? 周德慶?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玩鞭炮炸傷手工商協調賠一萬 福清一10歲男孩除夕夜受傷,家人和商家協調近一月無果,近日工商介入幫助解決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3月10日訊(記者 周德慶 通訊員 何衛兵 林武輝 付嚴) 10歲的兒子放鞭炮時手掌被炸傷了,除夕夜的一次意外,讓福清市龍田鎮的薛女士一家近一個月來非常愁苦。近日,薛女士只好向福清工商局求助。在工商部門的調解下,商家賠了1萬元給薛女士。 薛女士的兒子今年10歲。2月9日(除夕)下午三點多,兒子到本村一家食雜店購買了一盒12元的鞭炮。晚上吃完年夜飯后,兒子就開始燃放鞭炮。 誰知不幸的事情發生了:鞭炮點著前段后,后端發生了爆炸,兒子的手掌頓時血肉模糊。薛女士趕緊把兒子送到醫院進行手術。看到躺在病床上被炸傷手掌的兒子,薛女士心痛不已。 初一早上,薛女士電話聯系了食雜店的老板鄭先生,告知兒子手掌被鞭炮炸傷的事情,并與其交涉。商家稱,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致使鞭炮爆炸,并告知會幫忙聯系廠家。幾天后,商家表示只愿賠償薛女士4000元醫療費。 在多次協商無果的情況下,3月7日,薛女士撥打12315向工商部門尋求幫助。福清工商局的工作人員召集雙方進行現場調解。 工作人員認為:商家向未成年人出售鞭炮,是違法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同時,鞭炮上有警示說明應由具有正常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燃放,薛女士對兒子燃放鞭炮沒有盡到看護監管責任,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經多次調解,最終薛女士與商家達成協議:商家同意賠償薛女士兒子的醫藥費、路費、營養費共計1萬元整。 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燃放煙花爆竹一定要注意安全,要看清上面的警示和使用說明,避免讓未成年孩子燃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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