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被拆承租方損失200萬元 經審查為違法建筑
www.fjnet.cn?2013-03-06 11:12? 葉繁?來源:福州晚報 我來說兩句
閩侯一村民將其“合法廠房”租賃給他人經營,合同簽訂5年,但是該廠房僅使用4個月就因是違建被強制拆除,造成承租方經濟損失200多萬元。荊溪鎮政府分管副鎮長對此建議,承租方通過法律途徑,依法追究出租方相關責任。 據承租方黃女士介紹,去年10月,她與港頭村村民葉某忠簽訂廠房租賃合同,租下其位于港頭村白頭片一處建筑面積為1620㎡的廠房。此后,她與合伙人吳女士購置了86萬多元的設備開始投入生產,從去年10月至今年1月,已生產成品和待加工的原材料庫存就有110多萬元。 她告訴記者,上月初,荊溪鎮政府對白頭片的違法建筑進行強拆。因事先未接到拆違通知,生產設備、原材料及成品等物品未來得及搬離廠房,都被壓在了鐵皮下方,有的已成了廢品。 “后來打聽后才得知,葉某忠所謂‘合法’廠房早已被認定為違法建筑。但是,葉某忠隱瞞上述情況,繼續將廠房出租。”她說,事發后,她曾多次找葉某忠協商有關事宜,但均未果。 記者昨日10時來到港頭村白頭片。被強制拆除后留下的大量鐵皮廢棄在空地上,其中還有不少剛引進不久的機械設備和生活用品也壓在鐵皮下方。“葉某忠在合同中提到其出租的廠房是合法擁有的。”黃女士指著部分條款告訴記者,實際上葉某忠并未持有該廠房的產權證,存在欺騙行為。 隨后,記者找到了出租方葉某忠。據他介紹,被拆廠房是2009年左右向村里租來的。當年搭建廠房時,城管執法人員曾來阻止,后來就沒有再來了。2011年,他才陸續將廠房出租他人。去年出租給黃女士等人的廠房未經審批,也沒有產權證。 2009年建設的廠房為何到了2013年才強制拆除?葉某忠自己也想不明白。他1月25日接到荊溪鎮下發的通知書后,就自行拆除了600㎡廠房,原以為只是敲打幾下,沒想到被全部拆除。 記者隨后走訪了荊溪鎮政府,證實了港頭村白頭片周邊廠房確屬違法建筑,而且還被列入閩侯縣八大違法建設案件。 就此事,記者咨詢了福建創元律師事務所蔡思斌律師。蔡律師表示,既然出租方在合同中寫明其“合法擁有”這座廠房,現卻受到政府部門強制拆除,理應由出租方來賠償承租方的損失。但是,承租方對出租方的產權合法情況審查不明,僅憑對方的口頭承諾便簽下租賃合同,也要承擔一部分責任。 (福州晚報記者 葉繁 文/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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