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加強歷史建筑保護 屏山至烏山沿線建筑將限高
www.fjnet.cn?2013-02-26 08:22? 李白蕾?來源:福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福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草案)》25日提交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二審,細化歷史文化名城具體保護措施是二審稿的亮點。如增加限高區域、明確應重點保護和恢復歷史景觀風貌的古河湖水系、加強歷史建筑保護等,屏山至烏山沿線建筑將采取限高措施。 二審稿增加的限高區域包括歷史文化中軸線、歷史城區內白馬河沿線和濱江南北岸等部分區域。擬對北起屏山、南至烏山路沿線建筑高度,于山、烏山、屏山之間視線走廊之內的建筑高度,三山視線走廊圍合范圍內的其他區域,歷史城區內白馬河沿線建筑高度,濱江北岸解放大橋青年會廣場周邊區域建筑高度采取不同程度的限高。違反規定高度的建筑物,應按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限期整治。于山、烏山、屏山、鼓山不得修建影響山體景觀風貌的建筑物,現有嚴重影響山體景觀風貌的建筑物,應逐步依法整治、拆除或者搬遷。 二審稿還就古河湖水系的保護作了規定,將西湖、白馬河、晉安河、瓊東河、安泰河、屏東河、東西河等作為應重點保護和恢復歷史景觀風貌的古河湖水系。這些水系應按市政府制定的綜合整治規劃進行治理,保護遺存的河橋、樹木、古跡和石砌駁岸等。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填蓋、占用古河道或者改變古河道走向。 在加強對歷史建筑的保護方面,二審稿也增加了多項規定。如在歷史建筑的核心保護范圍內改建、擴建、修繕、改變使用性質,或在歷史建筑上設置牌匾、空調設備、外部照明等設施,應報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或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在歷史文化街區范圍內的,還應征求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管理機構的意見。在歷史建筑的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報市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文化(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保證在高度、體量、立面、材料、色彩等方面與歷史建筑相協調,不得影響歷史建筑的使用或破壞歷史建筑的空間環境。在歷史文化街區范圍內的商業經營布局,應優先安排經營、展示福州地方文化的項目和老字號。 二審稿還借鑒了外地經驗,強化法律責任,提升破壞歷史建筑的違法成本。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最高可能被處以10萬元和5萬元罰款。 (福州日報記者 李白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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