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公里路程跑出22.5公里 乘客懷疑的哥動手腳
www.fjnet.cn?2013-02-19 08:12? 邱也栩?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2月19日訊(記者 邱也栩)實際5公里的路程,出租車竟跑出了22.5公里,收費61.5元。乘客鄧先生提出異議,討價還價后,的哥收了30元。鄧先生稱,的哥沒有繞路,應該是的哥在計價器上做了手腳。 福州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表示會介入調查,若情況屬實,將嚴懲該的哥。 乘客:無上崗證還亂要價 鄧先生說,17日中午12點左右,他從長樂上來,準備帶孩子去福州市皮膚病醫院看病。出了汽車南站,他招手攔了一部的士。 “我問他怎么收費,他說打表,我就上車了。”鄧先生說,該的哥并沒有放置服務監督卡,一路上又是打電話,又是抽煙。 12點20分,車到皮膚病醫院,一看計價器,居然顯示61.5元。鄧先生想,出門前自己查過線路,的哥確實沒有繞路,但不可能要這么多錢。 “我就向他要小票,他起先死活不給,還說可以手寫給我,被我拒絕了。”鄧先生說,接著的哥講起價來,“他說可能計價器壞了,就給40元吧”。鄧先生堅持要打小票,對方只得照做。 由于帶著小孩,不便多說,鄧先生最后給了他30元。下車后,他仔細看了看小票,發現里程居然為22.5公里,上面沒有顯示車牌號,但下車時,他記住了該車車牌號為閩AT6160。 部門:若屬實將嚴懲 記者查詢后發現,從國貨西路的汽車南站到西洪路的福州市皮膚病醫院,路程僅為5公里左右。 隨后,記者將此事向福州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反映,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新修訂的《福州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出租車駕駛員在營運期間應當按規定放置服務監督卡,實行亮證服務,違反的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駕駛員改正,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而按照鄧先生的描述,結合實際情況判斷,該出租車小票顯示的里程遠遠超出了實際行駛的距離。上述負責人表示,支隊將介入調查,若情況屬實,將給予嚴懲,違規司機將面臨最高5000元的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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