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4日起限放煙花爆竹 24日前的6時至23時可燃放
www.fjnet.cn?2013-02-05 08:39? 程明?來源:福州晚報 我來說兩句
4日上午6時起,市區可燃放煙花爆竹。4日上午,不少市民前往零售網點購買煙花爆竹。 市煙花辦相關負責人表示,2013年春節期間,市區限制燃放的區域為三環路以內的地區、晉安區新店鎮、馬尾區馬尾鎮和羅星街道。以上區域在農歷臘月二十四(2月4日)至正月十五(2月24日)的6時至23時(除夕和正月初一為全天),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不允許燃放。 警方提醒市民,福州地區只能銷售和燃放C級和D級的煙花爆竹產品,市民應選擇四城區合法的120個煙花爆竹零售點購買煙花爆竹。 (福州晚報記者 程明/文 張人峰/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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