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會所被開發商私賣? 在會所內打牌遭人驅逐
www.fjnet.cn?2013-01-18 08:47? ?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小區居民稱會所屬全體業主開發商承諾移交 昨日下午3時許,記者來到福光南路武夷綠洲小區,只見會所內一片狼藉,門上還纏著長條鎖。會所內外,圍滿了小區居民。 據小區居民介紹,開發商售房時,無論是售樓小姐還是廣告宣傳單,均告知他們該會所是全體小區業主的。當時,開發商將會所作為售樓部,并承諾將在2012年12月31日前移交給業主。今年元旦,業主開始進入會所打牌、打乒乓球。 當時在會所內打牌的老人們說,17日下午1時許,幾部車突然開到會所門前,下來一伙年輕后生,他們進入會所要趕老人走。后生們宣稱開發商已將會所賣給他們了,并準備給會所上鎖。 老人稱,當時一名80多歲的依伯上前阻止,雙方發生爭執,老人在推搡中從臺階上摔了下去。 居民報警后,警察很快趕來,將幾名后生帶走,救護車也把老人送進醫院。 記者致電開發商一直無法聯系上 武夷綠洲社區居委會的相關人員拿出一份小區規劃圖,圖上列明,會所面積為1834平方米,包含文化活動室、社區居委會、警務室、衛生站等。居委會的人員說,糾紛發生地點就是文化活動室。 法律界人士指出,目前,《物權法》對小區會所的產權性質規定得并不明確,只規定“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于業主共有”。如果會所在規劃中是作為小區公共配套設施的,那么所有權歸全體業主共有,開發商無法辦下會所的產權證,想賣也賣不掉。 隨后,記者撥打了開發商福州武夷綠洲房地產有限公司的電話,卻一直聯系不上。小區業主說,他們想理論此事,但也找不到開發商。 記者發現,在2011年底福州市政府通過的《關于居住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使用管理的意見》規定,規劃中的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文化活動站、社區體育活動場地、社會服務站等較小規模的公共配套設施,屬小區業主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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