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四證"皆無違法動建房地產 長樂多部門責令停建
www.fjnet.cn?2013-01-16 10:15? 陳則周 鄭賢?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泰禾“四證”皆無違法動建房地產 長樂多部門責令停建將其制止
東南網-法制今報1月16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陳則周 法制今報記者 鄭賢)福建泰禾房地產公司在連土地款還未交全、“四證”皆無、嚴重違反《建筑法》、《安全生產法》等法規的情況下居然在長樂市首占鎮上洋村進行動建,開發房地產項目。長樂市建設局多次前往責令停建,而泰禾仍繼續搶建。1月14日,該市建設局聯合市執法局,將其制止,并表示如再發現其搶建,將加大懲處力度,堅決剎住。 違建工地位于首占鎮上洋村。這里原是田地,經有關部門批準,這塊近100畝的農用地被轉為其他建設用地后,長樂市國土資源局于2012年8月29日通過掛牌公開出讓,被泰禾公司競買而得。當時,長樂市相關職能部門明確要求工程施工必須嚴格按法律法規辦,不得隨意超前進行。 上月中旬,記者接到上洋村村民投訴,反映泰禾房地產在沒有任何手續下竟敢動建,且已打了幾百根樁。上月25日,記者前往施工現場,看到八、九臺打鉆機正在作業,機聲轟鳴,已打好的樁柱約五、六百根。記者在現場請施工人員出示相關開工等證件,他們稱這是在試樁,不必要什么證件。而記者從建筑行業了解到,正式動建前只允許試2-3根樁。隨后長樂市建設局工程質量監督站、建筑業科等先后前往工地察看,責令他們應予停建,后來下發了《責令違法建筑停建書》,然而,泰禾公司停了一兩天后又開始動建。 在現場,上洋村多位村民告訴記者,至今泰禾地產才付50%土地出讓金,不少村民還未拿到補償款,連這最起碼的要件還未具備,泰禾怎能這樣先動建。 記者隨后從長樂市城鄉規劃局、國土局、建設局等相關部門了解到,泰禾房地產土地出讓金至今還有2.8億元未付,土地使用證還未領,連建筑總平面審批還未通過。此外,方案文本審批,以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等也還未頒發。相關部門表示,泰禾如此做法嚴重違法,是不允許的,應依法予以制止。 1月14日,長樂市建設局聯合市執法局,將其制止,并表示如再發現其搶建,將加大懲處力度,堅決剎住。 記者多次與泰禾集團房地產公司負責人掛電話、發信息,沒有得到回應。違建被制止后,當地許多村民對能否徹底制止住,職能部門的巡查和監管會不會“走過場”表示擔憂。對此,長樂市建設局卓國鴻局長向記者表示要進一步加大監管和督察力度,嚴明執法,規范建筑業市場秩序,幾個部門合力堅決剎住這種頂風違建的行為。該局建筑業科李如杰科長表示,如果發現泰禾房地產還有違建,歡迎廣大群眾舉報監督。 記者就此咨詢了省住建廳相關人士,他表示,無證擅自動建,不但要責令停建,還要視情況依法嚴肅處罰。 本報將對此追蹤報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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