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一名欠薪逃跑包工頭被捕 拖欠農民工22萬元
www.fjnet.cn?2013-01-15 10:11? ?來源:福州晚報 我來說兩句
福州新聞網訊 春節將至,此時是勞動糾紛高發期。連江的一名包工頭曹某拖欠了農民工22萬多元的工資后逃匿,勞動部門多次聯系曹某解決欠薪問題,都吃了“閉門羹”。日前,連江縣檢察院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批捕了曹某。 2012年5月,曹某與劉某合伙承包了福建升遠公司連江“浦口至曉澳”、“坑園至可門港”兩條110kV線路的工程,工程勞務費總額為68萬余元。 隨后,曹某以每月2800元到6000元不等的工資雇請謝某某等農民工陸續到工地參與施工。至2012年9月底,這兩條110kV線路完成工期建設,曹某向雇請的農民工承諾,在一個星期內支付工資??墒?,曹某收到福建升遠公司轉賬來的工程勞務款后逃匿,沒有兌現承諾。 2012年10月12日,受雇于曹某的多名農民工到連江縣勞動部門報案,稱他們的工資被曹某拖欠,曹某已逃匿。勞動部門以發短信、打電話、發函等形式多次聯系曹某,但是曹某既不接電話、不回函,也不愿意到勞動部門說明情況。經勞動部門裁定,由福建升遠公司暫時墊付曹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一半。 曹某到案后,檢方介入調查。《勞動保障監察責令改正決定書》及福建升遠公司的《聲明》指出曹某拖欠工資33.0042萬元,但曹某供述其拖欠的工資只有22.2781萬元,而公安機關取證的21個農民工陳述他們總共被拖欠26.6164萬元。據檢察機關介紹,在拖欠工資具體金額上,三方的證言存在不一致的現象,因此就低認定曹某供述的拖欠工資金額。 檢方認為,曹某在工程結束后,尚欠工人工資22萬余元的情況下,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報酬,數額較大,且經勞動部門責令仍不支付,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曹某的行為符合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構成要件。曹某在逃匿期間才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在尚未支付被害人勞動報酬的情況下,如果不予以羈押可能再次逃匿,因此連江縣檢察院對其作出批捕決定。 據悉,該案是刑法修正案(八)實施以來,連江縣檢察院首例批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案件。 (福州晚報記者 王威 通訊員 胡東斌 連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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