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游途中摔骨折 旅行社該負責嗎?
www.fjnet.cn?2013-01-06 09:34? 朱麗萍?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1月6日訊(記者 朱麗萍)“原本高高興興到九寨溝旅游,不料卻在旅游途中摔骨折,醫療費花了三萬多。”近日,福州阮小姐致電本報968111熱線反映,她母親報名參加寧德交通旅行社推出的九寨溝之旅,途中摔骨折,除保險公司理賠外,她還花費了1萬元,旅行社卻說自己沒責任。 家屬:老人出游摔骨折 阮小姐說,她父母于去年4月份,每人花費2000多元報名參加寧德交通旅行社推出的九寨溝旅游線路。不料抵達九寨溝的第二天晚上,她母親在酒店下臺階時摔了一跤,導致頭部縫了八針,腿部臏骨骨折,在九寨溝醫院和成都醫院做了基礎的護理和包扎。 “回福州動完手術后,醫藥費和護工費共花了約3萬元,找旅行社要材料進行保險理賠時,交通旅行社出具了一份6000多元的費用清單,要我們把這錢付清了后才肯出具理賠材料。”阮小姐說,這份清單上除了部分醫藥費,還有護工費、礦泉水費、水果費、糕點費等費用。 阮小姐告訴記者,這次意外,一共花費3.6萬元左右,而保險只理賠了2.6萬元。從去年11月初至今,她不下十次打電話找該旅行社負責人溝通,要求對方給予一些補償,但是對方卻遲遲未給回應,這讓她很氣憤。 旅行社:愿意給予千元補償 昨日,記者聯系了寧德交通旅行社總經理張平。張平稱,阮小姐的母親李女士是在入住九寨溝一家酒店時,在大堂與同伴聊天中,下階梯腳踩空摔了一跤。由于該旅行社有為游客投旅行社責任險以及旅游意外保險。最后,保險公司認定的是旅行社不承擔責任,理賠不適用旅行社責任險。最后,旅游意外險賠償了2.6萬元給李女士。多出的1萬元不在理賠范圍內。 張平認為,事發時并不是酒店的地板滑以及酒店臺階設計不合理,而是李女士不小心摔倒的。李女士摔倒后,旅行社以及事發的酒店相關人士及時將李女士送到醫院,并墊付了6000多元,已盡到責任。 張平說,建議李女士到法院起訴,法院如何判決,交通旅行社都將嚴格執行。當然,從人道主義角度,該旅行社也愿意給予李女士千元左右的補償。 律師:游客、旅行社以及酒店都有責任 北京德恒(福州)律師事務所鄭珍清律師稱,根據相關法規,旅行社所說的“保險公司認定的是旅游意外險理賠,故旅行社不承擔責任”的說法是不成立的。游客的醫藥費,保險公司理賠后不足部分,除游客由于自身不小心需承擔部分外,旅行社也應相應承擔。酒店也應保障消費者安全,為此,旅行社也可以配合消費者向事發的酒店索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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