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買了10年無法進駐 開發商自導自演一房兩賣
2011-10-20 08:09?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王秀欽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可疑:地產商涉嫌虛假訴訟 農行臺江支行敗訴后,不服判決,向臺江區檢察院申訴,認為該案事實認定存在錯誤。臺江區檢察院介入審查,發現其中存在眾多疑點。 據經辦檢察官介紹,在咨詢阿金時,她竟稱從未向金馬公司購買過店面,沒有與金馬公司簽訂過房產銷售合同,法院判決認定有效的房產銷售合同書上阿金的簽名也不是她本人所簽。而且,阿金作為原告,在檢察機關向她咨詢有關事宜之前,根本不知道存在與金馬公司的訴訟,也沒有參與該訴訟的任一環節,不認識訴訟代理人。 代理阿金與金馬公司訴訟一案的律師則表示,2005年9月金馬公司總經理王某找到他,稱阿金希望通過法院判決她與金馬公司的房產銷售合同有效。當代理律師表示金馬公司不會勝訴時,王某堅持讓他代理,并稱阿金不會出庭。 因金馬公司在2001年之前的法定代表人為程某,檢察機關也咨詢了他。程某表示在他擔任法定代表人時,從未將店面賣給阿金。 經他辨認,阿金與金馬公司簽訂的合同是假的,他在任期間沒有和阿金簽訂過這份合同。 經辦檢察官告訴記者,經查,2005年9月29日,王某故意偽造阿金向金馬公司購房的合同書及購房款收據,私下委托律師為阿金訴訟代理人,并以阿金的名義將金馬公司起訴至法院,法院判決金馬公司與阿金之間簽訂的房產銷售合同書有效。當農行臺江支行將金馬公司起訴至法院時,法院以該判決書為依據作出判決,農行臺江支行的訴訟主張未被法院支持。 臺江區檢察院認為,農行臺江支行與金馬公司的民事訴訟中,法院采信事實錯誤,判決所依據的阿金與金馬公司之間的民事判決書,為王某策劃的虛假訴訟。因此,臺江區檢察院向法院建議再審。 19日,記者從臺江區檢察院獲悉,法院已經裁定進入再審程序。(記者 王威 通訊員 馬浙閩 王光忠 楊舟) |
相關閱讀:
- [ 10-20]“公交上吃雞爪”遭微博曬圖 別忘保護他人隱私
- [ 10-20]烏龍江新建復線橋11月底全線合龍 年底建成通車
- [ 10-20]一個家族有三人患上白血病 可能是遺傳
- [ 10-20]換座起爭執 乘客拔西瓜刀與乘務員打斗(圖)
- [ 10-20]一套出租房住十幾人 每日夜歸吵聲“折磨”鄰居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