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上吃雞爪”遭微博曬圖 別忘保護他人隱私
2011-10-20 07:26?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王秀欽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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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福州一網友在新浪微博上發布兩張圖片,反映一名男乘客在公交車上吃泡雞爪,并將骨頭隨意吐在車上的不文明行為。這條微博立即引起網友關注,有網友在批評該乘客不文明行為的同時,表示博主不宜曝光乘客面部。 微博曝光“公交車上吃雞爪” 網友“Sophie_林冰”19日發布微博稱:37路公交(車)上淡定的“泡爪帝”,好吃也不要這樣亂吐吧?真沒品! 記者通過該網友發布的照片看到,身著黃色上衣的這名男乘客,雙手正抓住包裝袋將食物往口中送;另一張圖片顯示,該綠色食物袋掉落在地,地上散落著一些雜物。 記者隨后聯系上該網友林小姐,她向記者證實了微博的內容。據介紹,這是昨天上午10:30她用手機拍到的。當天,林小姐從名郡公交站登上了一輛從馬尾瑞閩鋁業公司開往兒童公園路的37路公交車。“上車后,我找到靠窗的座位坐下,看到他坐在側邊位置正在陶醉地吃泡雞爪。” 網友:亂拍照片貼網上也不文明 一些網友認為,不少市民在公交車上吃零食、吃早餐,十分不文明,且影響公共環境衛生。批評“泡爪帝”的同時,也有網友對博主曝光不文明現象的行為表示質疑。 網友“番薯_FZ”:憑什么把小老百姓的不雅照片貼上來呢?我認為亂拍照并且隨意貼到網上,比“泡爪帝”隨地丟垃圾還不文明。公開曝光個人是一種暴力,侵犯個人權利,報紙、電視曝光個人都還要處理一下(臉部)。 律師:網上曝光宜打“馬賽克” 對于不文明行為,該不該曝光?曝光有何講究?記者隨后采訪了福建遠東大成律師事務所邵建勛律師。他認為,從合理性角度來看,在公交車等公共場所吃泡爪、包子等食物,影響環境衛生和城市文明形象。一些市民或網民將此類不文明行為拍下來發布到網上,對其進行監督、批評,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很好的宣傳教育和引導作用。 然而,從合法性角度來看,這樣毫無遮掩地將“泡爪帝”發到網上,會侵犯到其肖像權和隱私權,為其取名“泡爪帝”,還有侵犯其姓名權的嫌疑。邵律師建議,如果要將不文明行為拍攝并上傳到網上,最好在其面部打上馬賽克,馬賽克的遮蓋程度“以看不出對方是誰”為標準,且不宜隨意為其冠以“泡爪帝”這樣的“綽號”。 觀微論博 懂法才能更好地享受網絡 微博時代,為了增加粉絲和關注度,許多人喜歡將身邊的所見所聞發到微博上,與大家分享奇聞趣事。也有一些網民將涉嫌詐騙、盜竊、性騷擾等行為的人的照片和資料在網上公布。殊不知,這有可能侵犯到他人的肖像權、隱私權、姓名權等公民的合法權益。如果對方反過來以侵權提起訴訟,發布者有可能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微博時代,不妨多學一些必備的法律常識,文明上網、合法上網,時常繃緊守法這根弦,才能更好地享受網絡帶來的便利。(記者 張鐵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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