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我5萬補償坐牢” 刑滿釋放后勒索舉報人被捕
2011-10-19 08:27?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王秀欽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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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經小陳舉報,林某因販毒入獄。出獄后,懷恨在心的林某苦尋小陳1年,并向其勒索5萬元“坐牢補償”。 本月13日,經臺江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林某有期徒刑4年6個月。 今年40歲的林某一直沒有正當職業,他從18歲開始就參與搶劫、盜竊、販賣毒品等多種違法犯罪活動,并因此多次入獄。2007年,仍處在緩刑期的林某惡性不改,繼續販毒。有一次,他向小陳兜售毒品,小陳立即報警,并協助警方在交易時抓獲林某。第二年,因犯販賣毒品罪連同原有的緩刑罪名,林某被處以3年有期徒刑。 2009年12月,林某刑滿釋放。今年5月19日下午,林某找到小陳打工的地方,以“對小陳家人不利”為由,威脅小陳交出幾萬元當作他坐牢的補償。小陳十分害怕,給了林某 1萬元,答應剩下的3萬元以后再給,而后偷偷報了警。 5月24日下午4點30分左右,林某來到臺江某飯店茶藝居拿走小陳的3萬元。得意洋洋的林某才剛出飯店大門,就被民警當場抓獲。(記者 張若佳 通訊員 楊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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