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徒不僅不改惡從善 敲詐勒索舉報人第五次入獄
2011-10-12 08:36?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王秀欽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林某因犯搶劫、盜竊、故意傷害罪曾三度入獄,正處在緩刑考驗期,又因販賣毒品被判收監。刑滿釋放后,他不僅不改惡從善,反倒遷怒于舉報他販毒的舉報人陳某,敲詐陳某3萬元,終于五度落網。 法院經審理認為,林某屬累犯,應從重處罰,遂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林某4年6個月有期徒刑。 林某年少之時就因搶劫被判6年有期徒刑,出獄后又因盜竊、故意傷害兩度入獄。2008年,林某販賣毒品時被公安機關逮住,因此撤銷了緩刑考驗期,被收監服刑。2009年12月,林某出獄后,對舉報人心存仇恨,伺機報復。 今年3月,他多次打電話恐嚇舉報其販毒的陳某,逼迫其“補償”自己坐牢的損失。面對林某頻繁的威脅和騷擾,陳某的精神受到極大的傷害。 5月19日下午,林某再次竄到陳某務工的鼓樓區六一環島附近的某精品店,威脅陳某拿出5萬元,方能“補償”其坐牢的損失,否則就找陳某家人的麻煩。此后,林某多次打電話脅迫陳某最少得拿出3萬元,否則便對陳某不客氣。 5月24日下午,林某在臺江區某飯店茶藝居內從陳某手中拿到3萬元,正準備逃離時,被接警趕至的民警抓獲。(記者 程明 通訊員 強振超) |
相關閱讀:
- [ 10-12]“淘寶”不成反被“釣魚” 網購須謹慎
- [ 10-12]不滿車主亂按喇叭女子石頭砸車窗 民警現場調解
- [ 10-12]ATM機莫名“吐錢” 她急找失主 他揣入口袋
- [ 10-12]動車網絡售票日均六千張 受到市民歡迎
- [ 10-12]關窗時發生意外榕城鬧市8樓飛下整扇窗 嚇壞路人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
國新辦發函[2001]232號 閩ICP備案號(閩ICP備05022042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編號:35120170001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閩網文〔2019〕3630-217號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